道德语言中使用权威的要求或威胁持一种否定的态度。即使它们在改变态度方面是有效的,我们也不使用它们。
情感意义论,即一定的语词表达态度而不陈述事实的理论,是斯蒂文逊的情感伦理论的中心(当它应用于道德语言时)。这些理论受到广泛的批评。和斯蒂文逊早期的论述相比,它们以一种大为改进了的方式(许多人认为是精致的)出现在当今哲学领域之中。语言的认识和非认识用法之间的绝对区分已经显得太简单了。道德语言现今被认为是事实和态度之间相互作用的不断改变且微妙的平衡。道德语词有时表达态度,有时却并不如此。伦理语言中的理性有时和诱导者同一,但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使用其他的标准来确定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不合理的。从50年代开始,斯蒂文逊开始从事关于意义和伦理理论的研究,他的工作激发了英美许多哲学家的大量著述,并极大地加深了我们对道德语言的理解。
奎因
美国哲学家。1908年7月25日生于俄亥俄州亚克朗。就学于俄亥俄奥柏林学院,1930年获文学学士,后求学于马萨诸塞坎布里奇的哈佛大学,1931年获文学硕士学位,1932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53年获牛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32~1933年取得雪顿出国进修奖学金,1933~1936年任研究员学会初级研究员。1936~1941年任哈佛大学讲师,1941~1948年升任副教授,1948~1950年任教授,1956~1978年为哈佛大学皮尔士哲学讲座教授,1978年以后为哈佛大学名誉教授。1959年为澳大利亚阿得雷德大学扬格讲座讲席。客座教授:1942年,巴西圣保罗大学;1959年,东京大学;1968年,纽约洛克非勒大学,1969年,法兰西学院;1973~1974年主持牛津大学伊士特曼讲座;1973年主持乌普沙拉大学海格斯琼讲座;1949年任兰特公司顾问。1956~1957年任新泽西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研究员;1958~1959年任加利福尼亚斯坦福行为科学高等研究所研究员;1965年任康涅狄格密得镇威斯利安大学高等研究中心研究员;1953~1956年任符号逻辑协会主席;1957年美国哲学会东部分会主席。荣获:1970年,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巴特雷尔金质奖。名誉博士:1955年,奥柏林学院;1956年,里尔大学;1957年,俄亥俄州立大学;1965年,俄亥俄亚克朗大学;1966年,圣洛易华盛顿大学;1967年,芝加哥大学;1970年,费城坦普尔大学,1970年,牛津大学;1978年,剑桥大学;1979年,哈佛大学。曾任乌巴萨拉大学,全国科学院及美国艺术和科学院院士;英国学会会员;法兰西研究院院士。
著述
哲学
《逻辑体系》(A System of Logic)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哈佛大学出版社1934年版。
《数理逻辑》(Mathematical Logic)纽约,诺顿出版社1940年版.
《初等逻辑》(Elementary Logic)波士顿,吉尼出版社1941年版。
《一个符号逻辑的系统》巴西圣保罗,马隆斯出版社1944年法文版。
《逻辑方法》(Methods of Logic)纽约,雷尔特出版社1950年版,伦敦,劳特里奇出版社1962年版。
《从逻辑的观点看》(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9 LogicoPhilosophical Essays)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哈佛大学出版社1953年版。
《语词与对象》(Word and Object)马萨诸塞坎布里奇,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60年版。
《集合论及其逻辑》(Set Theory and Its Logic)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哈佛大学出版社1963年版。
《悖论的方法及其他论文》(The ways of Paradox and other Essays)纽约,随园出版社1966年版;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哈佛大学出版社1976年版。
《逻辑论文选》(Selected Logic Papers)纽约,随园出版社196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