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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先秦诸子散文(45)(1 / 3)

始皇三十七年(前210),秦始皇巡守西还时,猝死于沙丘(今河北广宗西北)。秦二世继位,用赵高计诛杀诸公子、公主。又广为聚敛,作阿房官,治驰道,追求淫乐。于是各地起义军相继而起,李斯虽上书劝谏,而二世不听,反欲责李斯不能禁乱之罪。这时赵高为了独揽朝政,逞其野心,故意挑拨二世与李斯的关系,使李斯失去信任。最后终设计诬李斯与他的儿子李由谋反,将其收捕入狱,腰斩而死。

李斯不仅能理政,还精书法,善文章。他现存文字主要有《上书谏逐客》、《上书对二世》、《狱中上书》等四五篇,其中以《上书谏逐客》为最有名。此文写于秦王政卜年(前237),后世选本又称为《谏逐客书》。

作者针对当时秦宗室大臣“请一切逐客”的错误论调,抒发了自己的意见,是一篇带有驳议性质的政论文。

文章以“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一语开端,起始便接触本题,亮明态度,警动读者,置对方以被驳斥的地位。

接着作者便议论风发地论述了对方的“过”在何处。首先作者以秦国的历史事实为根据,列述了秦先世四君(穆公、孝公、惠王、昭王)皆因任用外籍人才,而取得丰功伟绩,从而作者说:“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纳,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用具体事实为“客”摆功,从而也就驳斥了逐客之错误,揭露了逐客“为过”。

既而铺陈地写出了秦国宫廷中藏纳的各种宅物、玩好,役使的各地美女,以至所演奏的许多乐曲,都足从异国采聚来的。作者设问说:“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把异国所产的珍品美物,聚集来供我所用,本无可厚非,实际上秦国也是这样傲了。但作者笔锋一转,指斥秦在人才问题上却倒行逆施,实行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错误政策,“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这岂不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吗?这哪里是欲“跨海内,制诸侯”所应当实行的政策呢?作者上述的一大段议论,说理中含有讽刺,更增加了文章的力度。

最后,作者从纳客和逐客的不同后果立论,特别剖析了实行“逐客”,会给秦国带来的严重危害。文章说:“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作者认为实行错误的逐客政策,无疑正如拿武器和粮食去资助敌人,其结果必将导致秦政权的危亡。这种振聋发聩的警告,不能不使秦王为之警动,从而听从他的意见,撤销错误的“逐客令”。

李斯的这篇上书,也是极富文采的。如文中写到秦王赏爱异国之珍玩、美女等一段: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悦之,何也?必泰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士不充后庭,而骏良驮醍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悦耳目者,必出于泰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这一大段文字,罗列了各种珍玩、器物以及美女,并在玉、珠、剑、马、旗、鼓以及美女之前,都精心加上光彩照人的修饰语,写得花团锦簇,耀人眼目。

名篇赏析

谏逐客书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塞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泰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泰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驶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两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官、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问,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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