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甲企业在批发市场批发货物,零售价是每大件1000元,如果买方一次性购买100件以上,销售价格折扣5%;一次性购1000件以上,价格折扣10%。某客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决定一次购买1000件,货款在提货时一次性付清。甲企业是否属于销售折扣?应该怎样进行会计处理?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三者有何区别?(单位:万元)
实务解答:
(1)销售方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应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105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0
(2)销售方将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1053000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对列入销售费用的折扣额11.7万元,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作纳税调整。
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会计上如何处理,计算增值税时,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折扣额亦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销售折扣是指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它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没有退货,但销货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发生折扣销售扣减销售额的,必须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不允许抵减销售额,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要作纳税调整。发生销售折让的,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回、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可以抵减销售额,否则不能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