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们对性欲中男性和女性的分化进行了分析,我们发现,女孩必须经过青春期的潜抑作用,扔掉幼儿的男性性特征,逐渐突出其首要的生殖区才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在选择性对象方面,幼儿对父母或者照顾者的依恋决定着其最后的选择倾向,这种力量在幼儿期一直潜伏,而到青春期重新复发,但是,已经建立起来的防止乱伦的防线,这使得他们的父母或者照顾者不能成为其性对象,于是,他们就会选择和父母、照顾者相类似的人。最后,我们说明一点,在青春期这个中间阶段,肉体和精神的发展并不是同步进行的,水平也并不一致,直到一天,强烈的情欲行动震撼了生殖器的神经系统,情欲功能的身心发展两方面才真正合为一体,走上正轨。
一、阻止性正常发展的因素
在性发展的漫长过程中,每一步都可能受到阻止或固定。我们在前面已经多次说过,各种力量在会聚时的任何一点儿差错,都可能会导致性本能的全部崩溃。下面我们要分别评判阻碍发展的各种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分析它们到底是如何造成伤害的。对所列举的因素进行一一的评判,这需要一定的不畏艰难的勇气,虽然它们并不都是非常重要,但是我们依然要做这项工作。
二、机体和遗传
具有“先天性”的变态机体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一般来说,“先天性”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可现在我们并不能清楚地了解,因为我们只能通过对患者日常的表现去观察和推测这一途径来了解原来的情况。综合来看,可能是因为性兴奋的多种来源中有一两种特别强化的原因,才导致了这种变态。可是,这种趋向不均衡的情况在正常人身上也是存在着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很可能存在一种因素能直接导致这种异常性生活的形成,但这种因素却完全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我们可以将这种生活称为“变质性”的生活。
我对由遗传而导致的“变质性”非常有感触,因为,在我治疗过的严重歇斯底里症和强迫症的神经症患者中,绝大多数人的父母在婚前有过梅毒史,甚至有的还得过脊髓痨或全身麻痹症,有的则患过病毒。当然,我们首先要明白一点,梅毒本身是不会遗传的,我们在那些后来患神经症的孩子身上看不出一点儿有遗传父母的梅毒的征兆,这种病能遗传的唯一特质就是他们变异的机体。我并不是说子女形成神经症体质肯定是由于有患梅毒症的父母,可是,我觉得,这层关系绝非偶然,也不应被我们忽视。
由于患者不愿意接受调查,所以一般人并不清楚性变态的遗传情况。可我们经常看到,神经症患者和性变态患者常常生活在同一个家庭当中,所以我们对将神经症方面的情况应用到性变态情况上去的做法是非常自信的。这种病症在男性和女性的分布上也呈现出十分奇特的现象,假如一个家庭当中,有一个或几个男人得了“正面的”性变态症,那么,这个家庭当中的女人肯定会在她先天的性潜抑倾向作用下,变成“负面的”性变态者,即歇斯底里症患者。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断定,有一种必然的联系存在于这两种病症之间。
三、后天影响
换个角度看,我们也不能同意有些人的看法——当构成性生活的各种体质因素一形成,就立刻决定了性生活的样式。我认为,这种情况下,那种种制约着“性”的力量依旧会发展,并且每种力量都构成性欲的分支,其强大和减弱都会产生直接影响,通常最后的结果是由这些后天的影响决定的。那些大体相似的体质最后也可能会出现非常悬殊的结果,这主要是受到下面三种后天因素的影响。
(一)压抑作用
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压抑作用深刻制约了这种先天性倾向,尽管这种先天性倾向非常强大,但肯定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由此,兴奋由于在精神上受到了阻碍,虽然仍表现出往常的样子,但是却不能达到最后的结果,那么只能分流,通过病态的形式表现出来。当然,这种不正常是心理上的,从有限的角度来说,其性生活并不会偏离常规的轨道。
通过精神分析法,我们已经对这种神经症有了清楚的了解。这种人的性生活开始和性变态患者非常相似,早在幼儿阶段,他们就已经有了性变态行为,有的还持续到成年之后。到青春期,或者稍微晚些时候,因为某种内在原因,压抑作用开始发挥作用,于是性行为受到了阻碍,此后,性变态状态便被神经症所取代,可仍然保留着显著的性冲动。这种情况可以用一句不恰当的俗语来表达:“年轻的妓女变成了老尼姑。”只是,这里“青春”的时间太短暂了。综上可见,神经症可以取代性变态这一事实让我们看到,神经症是性变态的负面,这和我们上面说到的“在同一个家庭中,性变态和神经症可以同时出现在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身上”的事实是一样的。
(二)升华作用
升华作用是先天病态倾向发展的第二种影响,这种作用可以为强烈的激动找到一个发泄口,从而对其他方面起到作用,这样使一种原本具有威胁性的倾向,变成一种能大幅度提高精神工作效率的有效因素。我们从这里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