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人民福祉。在我研究了良知能为政府建制提供的最优法则之后,我为这一切都已经存在于你们的国家里而震惊。就算我没有生活在这里,我仍认为有必要把我描绘的这幅人类社会的图景献给你们,因为你们的政府在拥有了所有其他政府已经有的那些优点的同时,还能巧妙地避开它们的弊端。
假如我能选择我的出生地,我会选择一个面积与人们的智力相称的国家,这样它有可能治理得更好。在这里,人们彼此熟悉,无论是密谋犯罪还是谦恭美德都会得到人们的检视和裁决;在这里,每个人都能胜任自己的职业,而不必将自己的职责托付于他人。人们彼此相知的那种愉悦风气使得人们不是将热爱领土而是将热爱公民当做爱国。
我愿出生在这样一个国家,在这里,人民和执政者的利益是一致的。这样,一切政府行为都是致力于为公众谋幸福的,而这只能在执政者是人民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所以我希望生活在英明的民主政府的管理之下。
我愿自由地生,自由地死。这意味着,无论是我还是其他任何人,每个人都遵纪守法,都甘受这种光荣的约束。这种有益而且舒适的约束,就算是最高贵的人也愿意加诸己身,因为在它之外,他们不必再受任何其他的束缚。我希望,在这个国家外部,没有人能够命令这个国家屈从于他的权威;在国家内部,也没有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不管一个政府因何而设,在它的管辖范围内,假如有人不受法律约束,那么,其他所有的人就必然会受到这个人的任意支配。假如国内有一个统治者,国外也有一个统治者,那么不管他们如何分配权力,也不可能得到适当的服从,国家也不可能得到良好的治理。
我不愿选择一个新成立的共和国,无论它的法律有多么卓越,新政府很有可能与当时的环境所需不符合,或是与它的新公民不相容,或是公民对它不满意,国家就存在刚一成立就发生动荡抑或被毁灭的危险。因为,自由就像那些营养丰富的食物和醇酒一样,对那些不适合它们的体质虚弱的人,就会摧毁他们的身体或者让他们沉醉,而对适应它们的强壮的人,则可以增加他们的营养,强健他们的体魄。人们一旦适应了主人就很难离开他们,即使已经挣开枷锁,他们也只会离自由更远,因为他们误把那种与奴役对立的过度的放纵当成了自由。
因此在革命之后,他们往往耽于享乐,他们身上只会被这些人套上更沉重的枷锁。即便曾是自由民族的榜样的罗马人,他们在脱离了塔尔干王朝的统治之后也没有自治的能力。因为奴隶制的压迫和塔尔干王朝强加在他们身上的繁重劳役,使他们最开始时也只不过是一群暴民。只有最伟大的智慧才能管治他们,让那些曾在暴政下磨灭意志甚至变得冷酷无情的人们,逐渐习惯于呼吸健康自由的空气,培养英勇的精神,逐渐形成严格的道德约束,最终成为令人敬仰的民族。我愿为自己选择一个幸福而宁静的祖国,它以往的陈腐制度已经在久远的历史中磨尽;它所经历的动乱有助于显示和加强人民的英勇和爱国之情;它所有的公民因为长期习惯于独立决断,不仅值得拥有自由,而且已经是自由的。
我愿为自己选择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幸运之处在于它并不强大,不会产生残酷的征服欲望。更幸运的是,它处于的这种地位,能够摆脱被别国征服的困扰。它自由地生存在几个国家之间,每个国家都有兴趣保护它免遭其他国家的侵犯,而且不会有兴趣侵犯它。简而言之,这个共和国能在需要的时候合理地得到邻国的援助,却不会引起它们征服的野心。这样,这个共和国除了自身的发展之外没有其他的担忧,从而能安然度日。人们即使操练武器,也不是因为有保家卫国的需要,而是为了保持自由人所应拥有的英勇精神,和保持他们追求自由的品格。
我愿选择这样一个国家,在这里,立法权可以为所有公民共享,因为没人能比他们更清楚,在什么样条件下他们可以在一个国家里更好地共同生活。这并非是指我主张实行罗马的那种全民投票制,在那个国家,反而是有志于保卫国家的人和执政者被排斥在制定防卫政策的会议之外,并且因为种种荒唐的矛盾政策,地方法官反而不能享有普通人的那些基本权利。恰恰相反,我认为为了防止考虑欠周和牟取私利的政策,以及最终毁掉雅典的种种危险的革新,并非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地提出法律;应该只有地方法官专有提出法律的权力。在提出法律时,地方法官应慎之又慎,人民在认可法律时应三思而行,在公布法律时还应该郑重其事。那么,在新法把国家搅乱之前,人们就应该有充足的时间来确信,现有的法律不仅仅是因为历史悠久才具有神圣性,被人们尊崇。人们很快便学会了鄙视那些朝令夕改的法律,而政府一旦任由自己以改革为借口无视旧制,就往往会因小失大。
我应当特别避免选择一个治理混乱的国家,在这样的共和国中,人们要么相信他们不需要官员,要么只给官员一些不确定的权力,而由他们自己轻率地执掌法律,管理国内事务。这是雅典共和国衰落的另一个原因,这种形态的国家或许是刚刚从自然状态中脱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