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自由,而且若不是奴隶本分地做奴隶,公民就不能完全享受自由。斯巴达的情况就是这样。至于你们,近代的人民,你们根本没有奴隶,然而你们自己正是奴隶;你们出卖你们自己的自由偿付了他们的自由。你们曾大肆夸耀这种偏爱,然而我却发现其中竟是怯懦多于人道。
我所说的这一切,当然不是说一定要有奴隶不可,更不是要说明奴役权是合法的,因为我已经证明了情况恰好与此相反。这里我只是想说,为什么自认为是自由的近代人竟要有代表以及为什么古代的人民就没有代表。无论如何,只要是一个民族选出了自己的代表,他们就再也不是自由的了,他们本身也就不复存在了。
对一切进行一番仔细考察后,我认为除非城邦非常小,否则,主权者今后将不可能在我们之中继续行使他的权利。但是,如果城邦非常小的话,它会不会被人征服呢?不会的!接下来我就要说明,怎样才能把一个大民族的对外实力与一个小国的简便制度和良好秩序结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