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隋历光启元年;六月中旬;天竺笈多王朝;加尔各答
雨季还没到,今天又是个炎热的大晴天,太阳已经高高挂起,明艳的阳光却穿不透灰蒙蒙的空气,整个城市还象是笼罩在晨雾中——天地良心,这不是雾,是尘土。
一个交通信号灯也没有的夯土马路上尘土飞扬,机动车、自行车、牛车,还有人、牛、狗,全都挤在一起迎面或是并肩走着,请对方让路的汽车喇叭声此起彼伏,夹杂着人发出的喊叫或者打招呼的声音,到处人声鼎沸,嘈杂非凡,那中间还和着一阵阵若有似无的天竺音乐。
这等交通状况要是搁在大隋帝国任何一个稍具规模的城市,首先是一条路上十对行人为了踩脚或是擦衣而起的互殴,再就是路上两辆车的司机因为擦撞或是叫对方让路起的叫骂演变成全武行,可这个城市不会,因为这是加尔各答,是天竺笈多王朝的第二大城、兼第一港口城市。
也许是天生就生活在这样的交通状态中,天竺人丝毫不认为这样的交通有什么不对的,仿佛这就是应该的,马路上就是这样的情形才是天经地义,马车、人力车、自行车不横冲直撞才是不正常的状态,是以来来往往的人拥塞在一起,缓慢地挪动,也没一个人都没有显露出任何烦躁的表情,都是很随和的,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
甚至有人携带的物品不怎么干净,擦在别人衣服上了,被擦的和擦人的都互相点点头就罢了,连招呼都不用打一个的,显得这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一头牛慵懒地躺卧在大街的中央,占了整条车道——那副神情倒与裴未冲有九分相似之处。南来北往的人没一个去打扰这头牛的,似乎根本就象是没人注意到它一样似的,就连那个瘦弱的小姑娘满街处追着给青年女子在手上描画图案时,都没有触碰到它。
这要是换成大隋帝国的第二大城,估计这头牛早被交警大队拖去打牙祭了吧?
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年的侯赛因?饶相当地气定神闲,拎着两大荆条筐的蔬菜也能施展凌波微步之奇妙步法,经常旁人还在纠结痛苦等待一个见缝插针的机会,侯赛因?饶已经飘然而去顺利到达彼岸了,甚至都没人看清他是怎么走过去的。
侯赛因?饶拐进了更为狭窄的小街,这比大马路上更拥挤了,早起打货的生意人或买菜的主妇挤在街上接踵摩肩。
咖喱店里丁香、小茴香子、胡荽子、芥末子、黄姜粉、还有辣椒的辛香弥漫在空中,再混合柴油烟和牛粪的味道混合后,气味还真不怎么好闻,不过对于侯赛因?饶来说,完全没有什么好闻不好闻的概念,空气中不是这股味反倒会鼻子发痒。两旁全是低矮破旧的两、三层楼房,破烂得够戗,但一楼全是店面,多少是装饰过的,倒是不显破旧。
于是,走进这条街,却象是进入了一个彩色的世界。
街边满是五颜六色商品的小店铺、小摊子,摆着各种可爱的小玩意,伸展着四肢懒洋洋地挂靠在一旁的玩偶,躺在地摊上闪烁着奇异光彩的小巧艳丽的镜子,还有各种用碎镜片镶嵌而成的装饰器具,各种悬挂在竹杆上随着阵阵热风飘拂的沙丽,早点摊上油炸的各种食物金黄金黄的,好象和神像店里装着婆罗门教神像的神龛一样至少也是镀金的质地,首饰摊上各种银光闪闪的银质首饰则在一边伴耀生辉。
长长的街道上不时有人和侯赛因?饶打着招呼,甚至沙丽店里那么个胖胖的白净姑娘看着他英俊的脸上直闪着异常眼色,结果让侯赛因?饶两条修长有力的大长腿迈得更快了。
听说塔米娜吃得很多,而且她的有钱父亲和朋友闲聊时提及的嫁妆也不算丰厚,万一——侯赛因?饶不允许这种万一有任何可能的机会发生,尽管塔米娜其实也算是个美人了,很配自己,但还是不能和吃饭太多的缺点成等值,尤其是对她那吝啬父亲开出的嫁妆深恶痛绝。
随着热情的笑脸陪伴,一条街走起来完全不知道长,侯赛因?饶不知不觉就到了这条街的另一头。这街尾也是另一条马路的路口,不过往来的人比较少,显得也就清净了许多,甚至街边的垃圾堆边还有裹着脏兮兮的毯子抱头大睡的人,连几只乌鸦把脑袋伸进毯子里找食吃都没有被惊醒。不过空气中弥漫着孜然胡椒粉混合咖喱、尿臊的那股刺鼻气味倒是少了许多。
侯赛因?饶才快走到自己的小旅馆,就快跑几步冲上去叫骂:“你们这几个该死的小混蛋,非要在我的墙上撒尿吗!?”
几个不到十岁没穿裤子的瘦弱小男孩在一阵哄笑声中跑开,一个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孩子边跑还一路湿迹。
“下次再在我墙上撒尿,我就割了你们的小鸟油炸吃掉!”侯赛因?饶冲孩子们消失的巷子口大声叫骂着,放慢脚步走近自己的旅店前放下装着蔬菜瓜果的荆条框:“康斯多,你这个该死的懒鬼,难道那群该死的小混蛋们把屎拉进你的盘子里也装看不见吗!?要不是看在你父亲的份上,你以为我会收留你这个该死的首陀罗吗!?”
在侯赛因叔叔清凉旅店前小摊上冲调奶茶的小伙子大概十六、七岁,白色的袍子套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