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出声,一如既往。表面上看,快活城不过是一个供人娱乐消遣的繁华地带,而老板娘晴姑娘则是这里的第一把手,但凡事若看表面,很容易会走入迷途,实际上那已是宋国的产业,大祭司才是它的真正拥有者。人们最喜欢在这种地方谈论时事,一方面人多热闹,聊起来有气氛,另一方面,这种酒肆客栈不是什么严肃的地儿,爱聊什么就聊什么,不会因此而触犯那些死规矩。
所以,这种地方就成为菲晴收集情报的最好掩护,大至某朝廷命官的家底财富,三妻四妾,小至某户人家的喜宴丧礼,乔迁外出,无所不知。所有的信息都由菲晴筛选过后,才面呈大祭司过目。“今个儿大家都在议论些什么呀?”
“回小姐,大家都在讨论宋国天成皇帝选秀女的事。”
“原来是选秀女的日子快到了,又有热闹看了,你去打听一下那些秀女的身世背景,越详细越好。”小云低头应道:“是!”菲晴偷偷扫了一眼她的表情,装作不经意的问道:“最近,小陆子那里有什么动静。”“据他说,姓刘的书生去了花灯节,与一位女子聊得甚欢。”
菲晴扯扯嘴角,“是吗?还有呢?”
“之后第二天,他去了如意秀庄。”
“这些我都知道,他……可曾见过什么人。”
“见过孙家大小姐,就在今天。”
“哦,我知道了,你先退下吧。”
“小云告退。”小云这姑娘什么都好,就是太听话,太安分了,像是被操纵的木偶,连说话的语气都是一个调,从没变过,菲晴只有在小茜的面前,才见过她发自内心的笑容。说起来,这两人还真像是双胞胎,感情好得连菲晴自己都有些羡慕。也许,她有难处吧,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的傀儡,谁没有苦衷呢?
孙心薇,原来是她,虽未曾谋面,也略有耳闻。她虽称不上京都数一数二的大美女,但也是毫不逊色的美人胚子。一丝酸意涌上心头,不就是漂亮了点嘛。
“啊!”菲晴猛的拍了一下脑门,“我在想些什么啊,乱七八糟的,难道我在嫉妒吗?不可能,不可能……”
没有月光的夜是纯洁的,如无暇的黑色玛瑙,泛着奇异的光。刘水背手站在窗前,似乎在回想些什么,一不留神,又自己傻笑了起来。夹杂着寒意的冬风涌进房间,吹起了衣角,吹飞了诗稿,他却依然在风中站立,如水仙的盛开。
“咚咚咚,咚咚咚!”菲晴端着鸡汤站在门外,却没等到有人来开门,这么晚了,怎么会不在房里呢?“请问,刘公子在吗?”
这一声喊,终于把刘水的魂魄招了回来,刘水拍拍自己的头,懊恼不已,怎么写着写着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是晴姑娘吧,快请进。”
菲晴推开门,就被吓了一跳,地上铺满了一张张诗稿,刘水正在小心翼翼的一张张拾起。“刘公子,这,怎么回事?”
“哦,这是风吹的!”刘水心虚的回答道:“我刚才不小心的睡着了。”毕竟是没说过谎话的人,刘水的额头和手心都渗出了细细的汗珠,菲晴一眼就看出了大概,只是不想说穿罢了。“公子平时都在用功的读书,身体也需要足够的营养,所以我就叫厨子为你炖了一锅鸡汤,补补身子。”
刘水接过鸡汤,“多谢晴姑娘,我在这里住下本就有些过意不去,你还这么照顾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了。”
“公子不必多想,俗话说,与人方便即是与己方便,他日刘公子若是高中,我这个朋友也能沾沾光呀。”刘水并不答话,只是笑了一下,继续喝汤。
一片无声的沉默袭来,昏黄的墙壁上,各怀心事的两人影,遥遥相对。一张诗稿闪现在菲晴眼前,它隐藏得很好,躲在了衣柜下面,但还是被菲晴发现了。它万般不情愿的被拾起来,整整齐齐的楷书就这样入了她的眼。“闲趁霜晴试一游,酒杯药盏莫淹留。霜前月下谁家种,槛外篱边何处秋?蜡屐远来情得得,冷吟不倦兴悠悠。黄花若解怜诗客,休负今朝挂杖头。”
原来是和那位姑娘去赏菊花了。估计醉翁之意不在酒,说是去赏菊,准不定是去看人呢。“刘公子好像最近心情很好,脸上总是带着笑,我倒有些好奇,到底是哪家的姑娘把这个冬天变成了你的春天。”刘水放下汤勺,擦了擦嘴巴,“姑娘说笑了,她是孙家的大小姐,就像天上明亮的星星一样,我一个普通人,怎敢高攀。”
“公子谦虚了,令尊既是做买卖生意的商人,即使不是富甲一方,也能称得上家财万贯吧。”菲晴无力的转身,眼中的光彩消失殆尽,“真真门当户对呢。”
刘水微叹了口气,苦笑道:“她的确是个好姑娘,我……我也有意娶她为妻,只是,他爹是举人出身,重视才华和名声,我若不能考取得好功名,恐怕不会愿意接纳我。”
“原来如此,公子这回可是身负重任呀,成家立业,可都看你这一次考试呢!”菲晴歪着嘴调侃着,心里却不是滋味,在现代,考试结果好坏,最多就是父母的态度不同罢了,可是现在,刘水若是考砸了,可就是一辈子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