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城位于炎黄王国西北偏北,距离西北最近的异族和正西的匣谷关分别约为八百里和一千六百里,它到东方边境和南方边陲比较远,每边都有几千里,而其北边,是苍茫无际的大草原。但那里地广狼多,风俗迥异,当地人民只有需要时才与都城联系,所以尽管也是“兄弟”,可属于那种表了好几层的亲戚。
而王国的先人们之所以选择定都于此,主要是处于安全考虑。
都城东西北三面都是绵延不绝之大山,层峦叠嶂,翠峰波推,最远处可达四百里之外,唯有南边留有出口,宽度也不过五里半。城市之南,是一片方圆百里的大原野,呈倒地葫芦状,周围不是大河就是山川。原野东南,是为“葫芦嘴”,只有从此出去才能交通南北。两重门户,均踞要隘,因此只要把这两个地方一卡,想出的出不去想进的进不来。另外,当时能够对王国构成重大威胁的邦部大都集中在王国西北,一旦有事,国家心脏即可快速反应,所以如果从国防的角度看,这一块地方选得也不赖。
然而,尧对定都于此一直不是很满意,他认为这块地方太过封闭,不利于人类的交流沟通,所以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年交代后人,如果有一天王国拥有了足够的感召力,应该考虑把都城搬到一个可以与它的宽广胸怀相匹配之地,让“四方咸来,共享安宁”。
但根据目前的情况看,这个愿望要想实现尚需时日,因为,这儿住得太舒服了。
如果谁有幸在春意盎然的日子里乘坐神仙姐姐的彩云飞临都城,一定会惊讶于自己的眼神有点失灵,因为身下哪有什么城市,那分明就是一只一头撞死在群峰之脚的老鹰。只是这只老鹰有点大,翅尖之间足有三四十里宽,头到尾巴也有三十里。由于地方太大,所以房子大都挤在鹰肚子里,其它地方则是一片接一片的绿。都城人只在在鹰尾处修了一条横亘于两山之间的青石城墙就把城市封锁得严严实实,而且让都城怎么看怎么都像躺在摇篮里。
城市之外,绿茵遍地,沃野万顷,稻田麦地,阡陌纵横,时有大片大片的羊群飘于间,原野的尽头,或大河,或险山,首尾相顾,美不胜收。
居住于此,可耕、可牧、可猎、可渔,再加上天造地设的险障固屏,为什么还要搬来搬去?
都城确实是自然恩赐给人类的一块宝地,但几百年后有研究生存环境与个人命运之关系的大师对它评价却是:“城系金汤,原养万物,奈何老鹰踩歪葫芦瓢,故运不得久矣”。可惜当时的人们还没有学会这种反逻辑纯玄乎的思维方式,不然有可能会把城外的原野修理得方方正正,好让“老鹰”稳稳站死。当然也不一定,因为那些大师经常靠不住,他们曾为许多富贵者找了许多据说可以万年永固的坟场,但常常过不了几年就被刨得一塌糊涂。因此,那时的人们只是谨慎地奉行着怎么合适怎么来的生存原则,做事从来不讲那种摸不着边的道道,比如,他们并没有像后人一样门必居中,而是把城门开在了城墙中偏东两里处,从那儿去葫芦嘴,直通,省却了一大圈弯路。
进了一不高大二不威严的城门,是一条青石板小街。街道不宽,仅可供两辆百石牛车错行,而且还不直,前面走着后面就看不见了。唯一的好是干净,干净到掉一根面条捡起来后还可以吃。
这倒不是说街道天生就有芙蓉那种出污泥而不染的本事,小街上每天人来畜往,不脏才不可理喻,关键是打扫得勤,这边刚有一队绵羊经过街道,那边就有人端着扫帚簸箕出现在羊身后,搞得城内大牲畜的身下都吊着两个猪尿脬,一个盛尿,另一个收粪。
负责照料街道的是住在街边的居民,他们住的几乎全是高低不一木房子,其中有农人、有猎人、有裁缝、有磨油酿醋的,还有卖衣服布匹的。识别他们的身份很容易,门柱上挂有红辣椒干丝瓜的十有八九是农人,而猎手们通常会把自己捕获过的最凶恶的兽头悬于家外最显眼之处,油坊醋店无需费神,有鼻子就行,最容易辨别的则是那些生意人,一年四季门窗大开,只要站在街上往里一瞧,啊哦,这家花花绿绿,绸缎庄是也,那家叮叮当当,定是卖硬家伙的。
沿街而上五百丈,即可到广场。
广场很大,三五万人如果挤成粽子完全放得下,但如此盛大的聚会只有在将士凯旋归来之时才看得到,平时广场上只有千数人等,来来往往,有时也熙熙攘攘。
广场周围,或店铺、或货坊,西边的三个服装铺很有名,因为全都城乃至全世界最漂亮的衣服都尽在其中,而南面的那两间大杂货店水果蔬菜、粮油调味、肉蛋禽鱼、针线火烛一应俱全,日常所需均能买到。广场东边北边则没什么东东,除了民居就是小宅院,很早以前的王国长老院在北边靠里一些,但后来让给了治安署。
如果刚好到了广场疲惫了,还可以随便吃点东西解解累。广场四周摆着好几十个露天小吃摊,主卖葱花猪油煎脆饼、松针炭火烤肉串、五谷香茶炒面片,油糕米糕芝麻卷等等各种各样都城风味。特别是那个叫水煮肥肠卷鸽蛋,只要抓起一小块往嘴里一塞,浓厚醇正的香味瞬间便能征服所有的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