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到底过了多久,局面终于有了转机。李月终于决定振作起来。原因是她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公安局专案组打来的。虽然案件仍没有实质性进展,但李月真就振作起来了,不再以泪洗面,开始化妆和整理衣服。这一细微变化没能逃过柯冰的眼睛。
李月终于可以平静地和柯冰谈心了:“也许是我命太硬吧?所有爱我的人,都被我克死了!
临出生时,父亲就被抓走了。他对我和母亲太不放心了,为了能够看我们一眼,所以冒险逃出来,却为此丢了性命。虽然后来父亲被平反了,但是连尸体都没找到。
在我还不懂事的时候,最爱我的母亲却成了烈士。
如今我依然无法挽留自己的亲人,最爱我的冯源也成为烈士!
这样的命运,不能再继续了!过去的不幸,因为当时我太小而无能为力,只能让一切都成为历史。而今天,我一定要为冯源报仇!”
柯冰想告诉李月,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更爱她的人没有死,但是这个人却忍受了生不如死的痛苦!整整忍受了十年!
但是柯冰无法在这个时候向李月表达,他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李月的不幸和深深的痛苦。在李月谈论自己的不幸和痛苦时,却没有了哀怨,而是一种决心和毅力,这种决心和毅力压倒了一切。
柯冰暗暗感谢上帝,感谢它终于听到了自己的祈祷。只要李月能够走出悲痛的阴影,不再陷于痛苦中无以自拔,那么早晚她会平静的,他们的幸福生活就不会遥遥无期了。
经历过无数的痛苦和坎坷,柯冰对李月更加珍惜了。他忍受着李月强加给自己的痛苦,坚信自己一定能够给予李月幸福和快乐。虽然目前还不能断定李月接受自己的日期,但在外人眼里,他们已经是同居关系了,柯冰故意不回避这样的误解,当李月重新面对生活时,断不会无视他们的这段“同居”关系。他虽然没有在身体上侵犯李月,在两个人之间保持着君子风范,但却在另一个意义上占有了她,虽然这样的占有不是柯冰自己设计的,甚至可以说是李月逼他如此的,他只是被动接受,但在思想意识里,这更是柯冰所希望的。将来的水到渠成自然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柯冰并不急于向李月发动任何攻势。操之过急反而有可能出现其它变数。他只要尽心尽力陪李月走出痛苦的深渊就足够了。看到李月情绪好转,柯冰心里升腾起希望,他动用一切表情语言,鼓励和支持李月重新面对生活。
但是柯冰没有忽略一点,李月的振作,有一种化悲痛为力量的成分,看来李月真的要亲自出面寻找杀害冯源的凶手了!
李月终于走向了生活。首先她要买几件衣服,因为来时除了身上穿的,她什么也没带,但她不想让柯冰陪她去买,柯冰能看透她的心思,就找借口离开一天,让李月自己上街。
柯冰回到家里,苗丽早做好了离婚的准备。柯冰无疑成了婚姻中的过错方,因为苗丽发现了他和杜倩的证据。从疯子嘴里套取证词,虽然不能构成法律依据,但她这一做法已经让柯冰感到气愤和震惊了。苗丽怎么会如此卑鄙!
苗丽又恢复了当初对柯冰的轻蔑态度,同时给他看两份文件:一个是离婚协议书;一个是离婚起诉书。柯冰仿佛别无选择,如果不在协议书上签字,就只能在法庭上败诉。而且苗丽还有一个胜利,就是柯冰妻离子散之后,要面对的将是失去生活能力的杜倩,同时杜倩的家人正在向柯冰要一个交待,要求柯冰对杜倩负责。
苗丽幸灾乐祸地说:“签字吧,这样麻烦会少一些。柯冰,不是我无情,我这样做对大家都好!我主动离,省得你为如何甩掉我而费心了;我能痛痛快快地拿到一笔补偿也就彻底解脱了;离婚以后,你随便娶谁都可以了,我也不会再为杜倩的哥哥来纠缠感到丢人了!”
柯冰再次看到了苗丽阴暗和虚荣的一面。当初杜倩为自己赚大钱的时候,苗丽对他们的关系也有所察觉,但是那时她忍气吞声,知道闹起来必定将柯冰推给对方,那么她就成了弃妇,而柯冰正好可以和杜倩名正言顺地好好在一起。这样的结局她当然不肯接受!如今杜倩疯了,离婚不但可以让她摆脱杜倩家人的纠缠,还能袖手旁观地看柯冰的笑话。
看到苗丽开出的离婚条件和轻蔑的表情,柯冰眼前出现了冯萍的表情,心里暗骂天津小市民怎么都是一副德行?不但会落井下石,而且还专门趁火打劫。
柯冰把离婚问题让律师帮他办理,对公司里的资金进行了一下清算。他的公司几乎都是投资,绢花厂的盈利多数都走了田铃公司的帐,做为外资方的投资回到了天艺,还有一部分资金是以天海投资公司的名义划给天艺的,另有一部分是以杜倩个人名义注入公司的资金。所以他所拥有的天艺公司没有多少是他的个人资产,只有巨额抵押贷款,而柯冰在天海集团的股份和车队的收益,多数都用来抵帐了。总之,柯冰只有公司而没有个人资产。而且他的所有资产都在公司里运作,利用率很高,几乎没有闲置资金,全部用来投资,包括房子都抵押给银行了。苗丽无法通过离婚分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