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上,一个穿着火红色礼服裙,肤白貌美,留着一头大波浪长发的女人趴在地上刚刚苏醒,就看见一个很帅的混血男人满脸愤怒地向她靠近。
“盛夏,你死定了!”
女人感觉大脑一阵疼痛,努力甩了甩脑袋,接受着这具身体给予的庞大记忆。
她悲催地穿书了,穿到高中时看的一本《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天雷地火文。
里面说的是女主冷萌萌不爱读书,高中毕业去全国最发达的b市找工作,到处碰壁。来到霸总李瑞诚公司当保洁。
不管做什么都做不好,只负责傻白甜就好了。
拖个地都能拖到霸总限量版皮鞋上,被霸总看上,各种圈圈叉叉的故事。
当时全国流行傻白甜女主,女主的滤镜太厚了。
作为学霸的她,忍着心中的别扭,把书看完了。
当时学习压力太大了,她需要宣泄,看充满恶趣的书放纵一下是个好办法。
书中女配和她同名,21岁,是L医科大学大三的学生。
专业差不多,但原主不学无术,之所以能进顶尖医科大学,是因为她爸给学校捐了楼。
本来家里就想让她混个文凭,再去市医院挂个闲职。
有钱人家的孩子不需要奋斗,兴趣比学业重要。
她一个国内最优秀的医药科研人员,已经带着自己的团队攻克了几个西方国家医药技术封锁,正春风得意肆意人生。
她不明白她怎么这么倒霉被穿越到脑残文里了。
最近她和团队准备攻克M国制造的全球医疗阴谋。
她做好了许多准备工作,准备大干一场。
悲催的是,由于她风头太过强劲,早就被M国视为了眼中钉。
工作时都有保镖保卫安全的,就是那次外出游玩大意了,车子被炸得粉碎,她没有知觉了,然后就就到这里来了。
好想回到原来的世界,好想继续科研为国家作贡献。
唉,从小她就根正苗红品学兼优,是别人家的孩子。
为国家社会做了那么多贡献,怎么没有善终呢?
不是说好人好报吗,心里埋怨老天不公平。
别人穿书好吃好喝,全世界男人都爱上她。她怎么这么悲催,穿书火葬场。
原主是b市富豪千金,肤白貌美大长腿。肤白不是现在冷白皮恐怖的白,是天生健康的白。身材也不是现在的白幼瘦,多一分胖少一分瘦,恰到好处。
貌美更不是现在的巴掌脸清汤寡水的五官。明艳的五官加上170的身高的她是浓颜系,很有气场的美。
可惜原主只有外貌,没有智慧。她在书中是恶毒女配的存在。
以前流行的爱情偶像书或者剧喜欢让女配来承担所有的坏主意。她不爱看。
明明是男主不怎么样或者渣,非要有一个或几个女人无脑爱他,并为得到他坏事做尽,最后遭到惩罚。
而男主最后什么事也没有,抱得美人归过上幸福生活。难道不是对女人有偏见吗?
智商全员欠费的情况下,一个女人居然可以低质低量地承担所有的祸心坏事。
恶毒女配好累哦,她不想干。
原主在这本书里只是作为增进男女主感情的胸大无脑的工具人。
她毫无理由爱男主想得到男主的执念让她嫉妒女主,处处针对陷害女主,谁帮女主都是她的敌人。
阴鸷反派因为女主帮了他,感激她甚至巴不得以身相许,自愿入女主后宫团,跟原主作对。
因为男女主有杰克苏玛丽苏护体,所以解决恶毒女配的事自然落到反派手里了。
眼前要掐死她的反派叫方益谦,记得书里说他表面谦谦君子,实际上是个大疯批。
他外公是b市首富,只有他妈一个女儿。他妈一个要什么有什么的千金大小姐,一手好牌偏要打烂,无敌恋爱脑。
在国外留学期间就爱上了没有血缘的洋爹(跟她爸同龄),一个传媒大亨。
她只是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可他是她的全部。她所有的精力都在他身上。
孩子因为私生子因为具有东方特色的面孔被霸凌欺负时,她从不管不问。她每天只想吊在没血缘的爹身上。
方益谦从小长在这样的环境里,杂草一样地活着。
10岁时一次放学回家看到他妈躺在浴缸里,已经吞药割腕了,再也没醒过来了,他心里不扭曲才怪。
看着佣人忙碌处理后事,他的泪无声无息地流干了。
看到华国来的外公,他跪在外公面前,请求把他带回国。
反派是个混血儿,185的身高,配上东西方完美结合的脸,帅得人神共愤。外公用心栽培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