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道,“走了。”
不知道为毛,柳於阵感到有点遗憾,却还是嘴硬,“走就走。”
出了马车,外面正是一片闹市,午后夕阳变得绯红,再过不久便要打更清场了,此时人们往来纵横,络绎不绝。
古代人都穿着差不多的衣裳,虽然看上去有些不料上的区别,但总体都不太好看,哪比得上他身边这位即使换下龙袍,还是穿着一身漂亮缎子的人。
他们停车的地方正是这个闹市热闹的街头,身侧是一间看上去十分古朴但又高档的客栈,浓浓酒香已经飘进了柳於阵的鼻子。
於阵一见到新奇事物,眼睛大放攫光,要不是被燕王拎着被子配防着,他一定立即钻到人堆里去看那些从没有见过的东西,凑自己老早就想凑的热闹。可他没有那样的机会,燕王总是很凶,简直跟队长有的比,但队长永远不会因为生气就跑来亲他的。
他们带他来闹市做什么?难道是要逛街买礼物?
想也知道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