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廉摇摇头道:“那倒没有,如果要统计出这些,需要耗费太多时日,这会延误工事。” 张斐点点头,道:“多谢二位能够出席作证。” 随后,王巩站起身来,邀请富弼出席作证。 众人精神一振,富弼德高望重,他的证词,必然会是影响重大。 等到富弼坐下之后,张斐笑道:“今日请富公出席作证,并非是因为富公与此事有关联,而是我们知晓富公通晓律法,对此是有很高的造诣,且经验丰富,我们希望能够听取一些专业的建议。” 王安石、司马光听罢,顿时心生不爽,我们也是专业的呀! 富弼谦虚道:“若论律法造诣,老朽可远不如张检控。” 张斐忙道:“不敢!不敢!在下对于律法研究,以及经验方面,都是远不如富公。” 一番相互推让后,张斐便问道:“适才各位官员所言,富公也应该听到了。” 富弼点点头。 张斐道:“我想知道,在富公看来,这其中是否存有违法行为?” 富弼捋了捋胡须,道:“关于滥用民力,这的确不好判断,但是老拙认为还是应该顾忌民生,否则的话,这官逼民反,反倒会酿成大祸,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再来就是强征劳役,依照我朝规定,官员不能擅自征发劳役,这需要朝廷的批文,但是关于河北河防工事,朝廷是下达了政令,只是政令上,并未写明一个具体数目,也不好判断是否存有强征。 唯一值得商榷的是,也就是强征民田,拆除民屋。” 张斐问道:“这有明文规定吗?” 富弼道:“据老拙所知,以前有几个征用民田、民屋的例子。 在大中祥符七年,朝廷修建恭谢天地坛,占用十八户民田,之后真宗皇帝下诏,给予这十八户百姓补偿,不但照市价赔偿,而且还多补三百余贯,每户可多拿十六余贯。 而在天圣元年修建永定陵,占用杜彦珪田十八顷,估价总共需要700贯。仁宗皇帝下诏增加为1000贯。” 虽说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是北宋的特殊国情,导致私有制思想还是比较强烈的,可能北宋皇帝自己都不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而历史上第一部拆迁法案,还就是宋神宗在元丰年颁布的,但古代你不能被这种法案迷惑,执行才是关键。 富弼似乎又想起什么来,又继续言道:“哦,其中还有一个最为突出的例子,也就是在庆历元年,当时我朝正在与西夏作战,朝廷担忧边境战士因修建防御工事,而毁坏民屋,激起民怨,故由中书省起草诏令,规定不得因修建防御工事,而强拆民屋。 而在第二年范文正公在西线巡视,经邠州时,遇到百姓拦路告状,说是‘官中修营,占却园地,拆了屋舍’,范文正公当时就引用这条规定,要求官府立刻给予百姓补偿。 不过在补偿的过程中,也是一波三折,原本范文正公是要求官府赔地赔屋给百姓,但由于官府无空闲之地,于是又折价赔钱,可是,由于当地转运司也有相关规定,应该是赔地给百姓,但又无人告知转运司,官府无地可赔,可官府又根据此规,向百姓要回赔付的钱财。 范文正公得知此事后,责令官府立刻退还所有已经赔付的钱财,至此,此事才了。” 司马光听罢,欣喜之余,又是一拍大腿,懊恼道:“我怎将这些给忘了。虽无条例,但有判例啊!” 王安石、吕惠卿则是紧锁眉头,就连程昉都变得惶恐不安。 气氛陡然变得紧张起来。 之前那些供词,只是道出程昉滥用民力,但无法令可循,但富弼拿出法规和判例。 输了呀! 张斐问道:“富公可还记得当初中书省这条规定?” 富弼点点头,背诵道:“陕西军州如有因修展城郭、仓库、草场、营房等,但系侵占人户地土去处,并令将系官空闲地,许人户请愿指射,官司给还。若无地土,即取索本主元买契,比类邻近地段买置价例,支还本钱。” 非常详细,先赔偿土地,并且户主指定的地段,不能拿荒郊野外的地段来赔,若无土地,必须以近邻地段的比价,以钱币偿还。 张斐又问道:“这条政令,是有写明陕西军州?” 富弼眼中闪过一抹赞色,点头道:“是的。” 张斐又问道:“富公所言真宗朝和仁宗朝时期的补偿例子,是真宗皇帝和仁宗皇帝亲自下诏对民户进行赔偿吗?” 富弼点点头道:“是的。” 张斐问道:“富公认为,河北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