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上的女子低垂着眼眸,看着眼前精美的饭菜,却提不起食欲。
“小美人儿,听说你又不吃饭,爷来看看你。”
来人是苍狼寨寨主,早年间因为看不惯前任寨主烧杀抢掠,便将其手刃,取而代之。
寨子里的人大多都是活不下去才来投奔此处,只想混一碗饭吃,却跟着那膀大腰圆的前寨主做下许多恶事。
如今被少年推翻了,也算是顺了大多数手下的心意,理所当然的当上了大当家,后来更是花了一点力气,将寨子里的穷凶极恶之徒摘了个干净,坐稳了这个位子。
说话的人自带玩世不恭的语气,杨清芙顺着声音望去。
只见少年一袭红衣,将发髻高高梳起,皮肤黝黑,吊着狐狸眼尾,露出两颗小虎牙憨憨笑着,大步流星走了进来,流露出一股不属于中原的,魅惑又野性的美感。
不得不承认这寨主的皮相生的不错,但杨清芙真是厌恶这里的每个人,每寸土。
她看不惯这里简陋土气,灰蒙蒙的屋子,看不惯这里蛇虫鼠蚁乱窜的林子,也看不惯这里举止粗犷的如野人一般的居民。
若不是这少年,自己现在早已回到父亲母亲身边,和自己的闺中密友品兰插花了。
若是再多想些,指不定自己已经许了达官显贵的人家,配一位仪表堂堂玉树临风的富家子弟。
怎么会在这里平白受这种苦?
“延陵奚,你放我走吧,我父亲母亲对我万般疼爱,一定会犒赏与你,给你许多银钱。”
被称为延陵奚的少年拿手指掏了掏耳朵,撇撇嘴不耐地回道:“这话你都说了八百遍了,我劝你还是安安心心待着吧,我真搞不懂,小爷我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子想上山当我夫人,你得牢牢把握住机会才对,怎么还一直想不通了呢?”
延陵奚一向对男女之情嗤之以鼻,直到他在山崖上遇到杨清芙,这女人好像有什么魔力一般,让自己忍不住想要接近。
清芙清芙。
他想。果真如名字一般,清丽脱俗。
不过谁让他是土匪头子呢,自己除了拦些贪官污吏外,还接济了许多百姓呢,好事做了这许多,劫个夫人不过分吧???
于是思考了三秒,果断将人掳了回去。
不过这女人似乎除了生的好看,也并无什么特别的,与她相处的日子里,延陵奚甚至觉得越发无聊。
自己也不是没想过放她走,只不过一有这个念头,胸口就隐隐发痛。
——难道我对她真的情深至此?
从未接触过情爱的少年摸不着头脑,只觉得这男女之情果然玄幻。
怪不得人家说“为伊消得人憔悴”,这胸口都痛,时间长了可不就憔悴了吗。
——嗨,谁让小爷我是个大情种呢?
杨清芙不再说话,她早知道结果如此,便端起碗筷将吃食送进口中,淡淡说:“延陵公子回去吧,我会吃饭的。”
她对这里的一切感到厌烦,尤其是这个男人——将自己掳上山的寨主。
如果谈判不成,至少让他离自己远一些吧!
听了这话,延陵奚顿觉无聊, 可谁让自己“心悦”于这个女人了呢?只好摆了摆手,让她想清楚来找自己。
没有看见杨清芙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将指甲嵌进了肉里。
公爵府内。
一众仆人聚在颖姝的院子里,老侯爷在院内渡来渡去,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自己今天终于按照孟大夫的嘱咐,找来一支亡故不久的女子的胳膊。
谁知孟大夫一看,便急吼吼的提着装着手臂的胳膊冲进了颖姝小院,当即就要生骨连肉替她接上。
自己为了找这支手臂费了好大的功夫:既要适龄女子,又要与颖姝身量恰当,还要刚死的。
虽说战场上杀人是常事,但总不能随便找个无辜女子噶了,取她手臂吧???
于是只能遍地找,终于叫他在乡下一户人家找到了。
老侯爷为了买这胳膊,可是花了重金呢!而现在却因为避嫌,只得在院子里干等着。
画面一转。
屋内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孟晚钰忙的满头大汗,心里也止不住的紧张:这接手臂的活可是场大手术,自己身为医学生,在21世纪都很少见,但自己私下做过实验,如果不出现排斥反应,那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她看了看挽起袖子忙里忙外的妇人——幸亏这位夫人镇得住,丝毫不怯场,要不然一时半会还真找不到打下手的人。
孟晚钰心里很是敬佩。
原书中对这位夫人的描写并不多,只知道是一个温温柔柔的山野女子。后来与当初的一个兵卒——也就是现在的侯爷互生情愫,便成了现在的侯府夫人。婚后两人琴瑟和鸣,举案齐眉,老侯爷一生从未纳妾,身边从始至终只有张夫人一人,也算是一段为人称道的佳话。
看来传言说古代妇人循规蹈矩俯首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