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媳妇简单的说了一句。
“诶...那就好,那就好。”
第二天一早,杨权一家天刚亮就起来了,他们把放在客栈里的行礼装上马车,留下儿子在大厅里等着小姐,而杨权则带着李嬷嬷母女先一步往杨家村的那个庄子行驶而去。
昨天在办理好地契之后,梁果果就跟杨权说了她的打算,希望杨权一家帮她看管庄子。
不用自家另外买田产,而且他以前就是给夫人看管庄子的,加上小姐也不用他和儿子在签卖身契,只需要签个做工合同就可以了,杨权自然愿意。
一开始杨权不明白什么是合同,经过小姐的讲解后,他懂了。
意思就是他给小姐做事,小姐不限制他的人生自由,也不会随意的把他发卖,而他只要做好自己的份内的工作就能有工钱拿,如果所做之事令小姐满意,还会有额外的银子拿。
嗯...就跟那些做短工的一样。
他觉得这样挺好,如果哪一天他不想在小姐那里干了,随时都能走。
不过他是不会走的,他的媳妇和闺女都在小姐的身边做事,他又怎么可能离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