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南夕没有立刻去洗碗,而是想要说服元父元母。
“爸妈,我想跟着你们一起上班,我觉得我也应该去赚点学费。”
南夕觉得自己不能浪费自己的力气啊,而且好歹来一趟,能帮委托者赚点钱那就赚一点。
元母好不知道冯以安和元父说了什么,但是还是劝道:“女儿啊,工地不适合女孩子去,我和你爸还能干,也不需要你自己去赚学费。”
哪有小姑娘家年纪轻轻就去工地的,要是把那手弄得糙里糙气的可怎么办。
元父想得就多了,皱眉地问:“冯家那小子想去,你也想去,你不会是想去陪着他吧?”
呃,这样一说,南夕觉得好像要是她自己是旁观者也会怀疑,有些无奈看着元父,只能保证道:“爸,你要相信我,我和他绝对没有半毛钱关系,你家女儿可是一心扑在学习上。”
元父半信不疑,元母对自己女儿更了解一点,知道女儿不会骗他们,而且看样子也没有丝毫心虚,还是勉为其难相信了。
家里面的大事都是元父决定,最后元父拍板:“你不要去,我和你妈也不是不给你学费,你就在家多看看书。要是没书了,让你妈给你钱,你自己去镇子上买点。”
钱和女儿的前途比,元父还是选择女儿的,他家就元满一个,也不用那么省着。
南夕没有再坚持了,都说不让她去了,要是还坚持着要去,不觉得有傀才怪。
唉,赚不到钱了,要是她去搬砖,觉得能赚不少,一定能打败99%的搬砖工人。
可惜了,南夕已经感觉有一堆小钱钱飞走了。
痛,太痛了,生命不可承受之痛。
翌日早上五点多,冯以安早早的就在南夕家门前等着了,正好元父坐在门口吃饭。
元母还热心地邀请他一起吃,毕竟工地的工人是真的累,不吃饱哪有力气干活啊!
冯以安端着碗默默蹲在台阶前吃着,心里有些羡慕元满,这个时间还能够睡着,而他却要早起去赚钱,内心不平衡才正常。
元母手艺不错,原本香甜的粥,对冯以安来说,都有些索然无味了。
南夕确实挺悠闲的,早上起来就去奶奶家吃饭,然后回来把家务都做完,就没啥事要干了。
没事干,南夕就给自己找了两件事做,一个是修炼,一个是抄写功法给委托者。
其实南夕想用毛笔写的,但发现委托者虽然有毛笔和墨水,但是没有能用毛笔写的纸,就歇了那个心思。
还是老老实实找了一个新本子,然后拿了一个黑笔写,用的当然不是委托者的字体,用的是南夕自己的字,她的字因为长时间临摹贺温言的字,已经和他有九成像了,还有一成有着南夕自己的风格。
委托者所处的地方处于中部地区,夏天的时候除了梅雨季节,下雨的时候还是挺少的,基本上都是大太阳。
南夕在院子里面写,一边写一边修炼,虽然一心二用会影响修炼效果,没有专心修炼效果好,但是总比不修炼好。
写太快就有可能写错字,南夕写的很慢,就当顺便练字了。
说起来练字,她好久都没有练了,想想都有些手痒了。练字真的会上瘾,有时候练多了,想到了就特别想练。
南夕就写着歇着,尽量写慢点,写太快了之后就没事干了,她实在没有什么事可以干,太闲了。
她现在没手机,电视也没好看的,书也看完了,连家务都忙完了,真的没啥能干的了。
元母今早还在桌子上放了一百块钱,是让她去买书的,南夕打算过两天去,现在先把功法抄完。
其实也没多少东西,南夕一天就抄完了,还是她特意放慢速度,一笔一划慢慢写的。
之后南夕觉得没别的事情干了,就去找出毛笔和墨水,随便找了点用过的本子,就打算写毛笔字。
没啥好写的,想不到写啥,南夕突然脑子里面一闪,?长恨歌?在脑子里面飘过,嗯,很好,就写这个。
为了检验自己有没有忘记一些繁体字怎么写的,南夕准备全篇都用繁体字写。
现在不复习复习,万一哪天去了古代世界,就在那性命攸关的时候,不认识字,那就尴尬了。
大概是因为确实有一段时间没用毛笔了,南夕觉得自己提笔的时候手都有些抖,特别是写前两个字的时候,那两个字写的跟鬼画符没什么区别。
好在写多了,就适应了,慢慢就越来越上手了,唉,学的东西还是要经常拿出来练习,不然肯定就陌生了。
太阳快要落山了,南夕没忘记做饭,停止了练字,把纸放到一边,南夕就去菜园里摘菜。
南夕拿着篮子,把篮子放在一旁,自己蹲在菜边,拿着一把镰刀在割韭菜,韭菜长得不错,晚上可以和鸡蛋炒着吃。
南夕刚割完一把就听到有摩托车的声音,然后抬头就看到元父骑着车带着冯以安和元母回来了。
元父元母下车和往日没什么区别,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