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果是魏氏自制投拍的电影,都是一个锅里的东西,自然不存在发行分成的说法,而是按照发行成本来核算最后的净利润。
魏明杰的说法,就是相当于让魏澜的电影在魏氏制作发行,但是投资的资金不从魏氏出,魏氏只负责提供拍摄场地和发行,电影最后的盈亏也和魏氏公账没有关系。
退让到这个地步,电影拍好拍砸都不会损及他们的利益,这个要求在场股东们当然没有意见,到底魏澜手上出了一部爆款剧,再过分也不可能完全将她弃置一旁,不然其他导演会心寒。
周卫问道:“那……合约?”
魏明杰只道:“还是之前说的A签条件,不然就不签了。”
作为魏氏集团持股最大的人,他不肯让自己的女儿收这种委屈,条件差宁愿不签。
这时候,一直沉默的魏澜突然说话了:“各位有兴趣和我签一个对赌协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