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中的火枪,百米射程的玩意,能洞穿板甲。
不知道火枪是不是真的,反正木门已经被大铁球打爆了,估计是真的。
但墨菲粗略一扫,发现对方的兽人并不算太多,目测四百人左右,距离城门的距离是一百米至两百米之间,这个距离用投石机也能砸毁城门。
想到这,他就有点恼了,这些人怎么守城的,让敌人跑到城门口了。
这时,有狂热的手下单膝跪下,请求道:“墨菲大人,敌军一共才四百人左右,我们怕什么,直接冲锋吧!”
“是啊,自家城门都被别人破了,我们守城还有意义吗,不如冲锋吧。”
周围的骑兵们面色愤怒,想带人冲锋。
由于城主提前两三日调兵回镇,又顺便征调一批民兵,现在全镇的步兵多达七百个,骑兵三百个。
骑兵需要马匹,马匹不好养,而附近又是山丘地貌,唯有王城周边才有大草原驯养马匹,故而马匹在东部地区是稀缺资源。
城主听到骑兵们的联合建议,也觉得没退路了。
要么现在骑马逃跑,要么博一博,带敢死的骑兵冲锋!
墨菲死死地盯住猫耳兽人,看见他们没有穿重甲,甚至连轻甲都没有,心中一动。
有机会!
不穿甲和穿上盔甲完全是两个概念,他的三百骑兵只要有一百个冲入人堆里,每人至少可以连砍十个无甲兽人!
而且他留下的圣殿骑士独苗还有几个,可以在里面充当杀手锏,等到骑兵冲锋成功,凭圣骑的战斗力,狮入猫群,大开杀戒!
可听说他们的火器很厉害啊,连板甲都能击穿。
墨菲看向自己的士兵们,他们都露出愤怒的表情,那是想拼命的表情。
只凭四百人就想挑衅硝石镇,真的是太狂妄了。
赌,还是不赌?
墨菲城主脸色变化,盯着城外的绿军衣兽人,犹豫了好一会儿。
城外一直没有动静,明日镇的士兵开了墙门后,全队傻站,好像在等他们冲锋。
挑衅,这绝对是赤祼祼的鄙夷!
墨菲猛拍大腿,咆哮道:
“听我号令,步兵先堵住城门,看住他们!”
“骑兵没穿板甲的,统统回去穿板甲!重甲骑士牵马,穿上重甲,待会重装骑兵当前排,负责开路,无甲马匹的骑兵负责收割!”
城主吼声如雷,做出最后的决断。
所有狮兵都找到了主心骨,全部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