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电能吧。
有了上一次在水泥厂中充电的经验,陈非再次带着伪高科技仪器,到了城外的水泥厂中,找到厂里面的同学。
之后,对厂子砸了50万元现金,作为购买电力的消费。
为了让这种在水泥厂购买电力的行为合法化,陈非还是与厂子签署了购买电力的书面协议。
陈非了解,县水泥厂的工业用电,用电成本是0。58元一度电。而工厂还有一些自发电项目,每度电成本大约0。4元。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这笔交易,是一项能让水泥厂盈利的商业合作。而不是,员工利用职权,侵占工厂利益的舞弊行为。
合同签署后,将购买电力的事情,商业化、合理化,仅仅是商业行为,而不是人情关系,这一点陈非非常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