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都市言情>大唐娱乐> 第二十八章 我在这头,家在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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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我在这头,家在那头(1 / 2)

眼前的一切似乎开始变得模糊,电话那头唐妩的声音也似乎变得似有似无,恍惚间,来到《整蛊之王》节目组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两个月了,这些日子里的那些点点滴滴都浮上林越的心头。

在这两个月里,从任何角度讲,林越都已经创造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奇迹。

把一个濒临解散的节目组,硬是变成了金牌团队,把一个收视率还不到1,无人问津的节目,变成了能够超过大热电视剧,甚至连卫视春晚也斩于马下的收视怪物。

就要走了吗?不是已经想的很清楚了吗?自己的离开,对自己对别人都好,自己可以去追求更大的舞台,而节目组的成员们可以不必承受自己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压力了,电视台方面可以肆无忌惮地派人来摘果子了。

对了,还有唐妩,她也可以真的做主了,没有自己的掣肘了。

大家都会高兴的,不是吗?可是自己为什么总感觉,有些遗憾,有些不甘呢。

“喂喂,你干嘛呢,跟你说话呢。”电话那头传来唐妩不满的声音,本来这次收视创纪录了,唐美女兴奋异常,可这个该死的林越,怎么跟没事儿人似的,真让人气的牙痒痒。

林越赶紧收回自己的胡思乱想,答道:“没什么,不好意思,走神了,你刚刚说什么?”

唐妩一阵气闷:“算了,没什么,你早点回家看望叔叔阿姨吧,估计他们都等急了。”

林越一惊,对了,今天都大年初一了,得赶紧赶回家:“好的,谢谢唐美女提醒啊,呵呵,对了,那个,新年快乐啊。”

他本想把自己将要离开的事儿跟唐妩提一下,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尴尬地问了一声好。

唐妩哼了一声,也没再说什么,就挂了电话。

林越苦笑一声,赶紧收拾心情,急急忙忙地洗漱了一下,拿起事先给爸妈买好的礼物,出门向车站赶去。

路过家门口的地下通道时,林越看到了一个中年乞丐。

林越有些意外,这个家伙还在这儿啊。

对于这个中年乞丐,林越是比较熟悉的,毕竟每天都经过这条地下通道,这个乞丐也一直在这。

不过行色匆匆的林越也没有和这乞丐有过交集,之所注意到他,还是因为他和一般的乞丐不一样,穿着乞丐界正常的破旧衣服,却很干净,身体看上去也没什么毛病,精神也不错,而且他也不开口向路人乞讨,只是蹲在路边,只有面前的破碗显示了他的身份。

曾经的林越还以为这家伙是某个艺术家,出来体验生活的,可后来发现不是,原因很简单,哪有体验生活体验好几年的。

林越瞄了一眼这个“老熟人”,想想大过年的,于是掏出100唐币递给了他。

中年乞丐谢了一声,在林越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说:“这是赶着回家啊?”

林越有些诧异,出于礼貌还是回答了:“是啊,一年没回去了。”

乞丐慢条斯理地对他说:“你是今年我第一庄生意,也是最大的一笔生意,我给你唱首歌吧。”

林越诧异了,自己经过这儿这么多次,也没见他唱歌乞讨啊,如果他有这“手艺”干嘛平时不用。

中年乞丐没等林越说什么就自顾自的唱起来。

这是一首英伦语的歌,叫《足迹》,是英伦郡著名的摇滚乐队杀手乐队的作品,这只乐队也是林越的最爱之一。

中年乞丐的声音异常的浑厚,微微透出一股沙哑,配合他苍老的面庞,有一种奇特的沧桑感,非常的吸引人。

林越觉得越来越惊讶了,虽然他没有专门学习过声乐,可也听得出来,中年唱的很专业,是的,专业。

其实有很多人唱歌唱的很感人,甚至超过很多的职业歌手,但是要做到专业,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那必须长期的学习和训练才行。

一曲作罢,林越好奇地问:“老伯,你年轻时是做歌手的吗?感觉你很专业嘛。”

中年乞丐轻笑一声:“叫我老钟吧,我现在也是歌手啊,不是出专辑赚钱的才是歌手啊。”

林越有些无语,这根本什么都没说嘛,这个油滑的家伙:“那老钟,你就在这儿当歌手吗?”

老钟好像没有听到林越语气中的讽刺一样:“年轻时我也是出过道的,组过一个小乐队。还参加过当时的一个歌唱比赛,拿了个冠军,对了,亚军你应该认识,他叫张荣。”

什么?张荣是一位已故的影视歌三栖明星,即使仅仅作为歌手而言,也完全可以称得上一位巨星。

林越彻底来了兴趣,尽管心里明白这个老钟估计是想从他这个“大客户”身上多捞点儿才故意搭话的,但还是饶有兴趣地和他聊了起来。

交谈中他发现这个老钟的确没有撒谎,很多当年比赛的细节,还有娱乐圈的一些典故,他都能随口道来。

“那你现在..”林越欲言又止

老钟不以为意:“你是想问我现在落到这步田地了吧,很简单啊,当年做歌手是赚了些钱,可是都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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