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民把林风送回公园之后,就开车回家了,林风缓慢地在公园走著,过不久,小黄由公园深处跑了出来,现在已经中午了,看来小黄想要吃饭了。 林风带著小黄在公园附近的餐厅吃完午餐,林风对著小黄说∶“小黄呀,我等等要离开了,你暂时待在这里,等我安定下来,再来带你离开!” “汪-汪-汪。”小黄摇著尾巴的叫著。小黄听得懂林风说的话,知道他暂时要离开公园离开它一段时间,不过它还是可以接受的。 林风又说∶“不过你放心,我一有空,就会过来找你,可能不能准时带你去吃饭,你要是饿了,自己去找吃的,不过要当心,现在城市有捕狗队,你可不要被抓了,要不然我可就不了你。” “汪-汪-汪-汪。”小黄傲骄的叫著。(狗语)心说∶“你当我是白痴呀,这附近的路被我摸的七七八八,那些人敢来抓我,不怕被我咬呀!” 林风看小黄这样,就知道它完全不怕,说真的,那些捕狗队的人,来惹小黄,完全是自己找死,连买棺材都找不到路,小黄经历灵气灌入、水府之灵的调教,已经有妖兽的迹象,智慧完全像七八岁小孩,可比一般狗聪明,甚至已有狗王的象征,附近的狗都怕它,所以林风也不担心捕狗队的人。 无奈之下,林风往公园一指,小黄就往公园深处跑去,而林风带著行李(由洞府拿出来的),坐上计程车,要司机开往梁老的公司而去。 林风在半路上,忽然想到这时候太早了,梁老的员工一定在上班,而自己去借住会议室,如果已经上班了,大家都没话说,可是偏偏是明天才去报到,这时候去住,大家都会问来问去,还不如晚上在过去,那时候也比较没人,除了保安之外。 于是要司机转向,往图书馆而去,在图书馆哩,林风因为已经习惯nzt-49,所以看书特别快,几乎十分钟,可以看一本电话簿一样的书,且林风看书一样不分类,只要是书,都看,看了一个下午,林风想了想,还是不回公园去找小黄,所以在图书馆附近餐厅,吃了一个晚餐,吃完晚餐,就在附近夜市逛了一下,终于时间来到八点多,林风在夜市口叫了一辆计程车,往梁老的公司,科学园区而来。 来到梁老的公司,因为保安已经听过梁老的吩咐,所以没阻挡林风上楼,林风坐进电梯,拿出临时卡往控制仪器一刷,按了十八楼,往十八楼而去,林风来到梁老的公司,这时公司内空无一人,所以林风到会议室里打了地铺,梁老曾说过,在会议是可以开空调,所以林风打开空调,在会议室慢慢睡著。 第二日早晨四点钟,林风习惯性的爬起来,心想∶“这里距离公园有一段车程,这么早也没的士,自己跑过去,至少要一个多小时,一个来回,根本不能晨练,还是到大厦下面的广场晨练好了,至少不会浪费时间,等晨练完顺便在附近吃个早餐。” 于士林风下楼到广场晨练,等练完之后,已经七点多,吃完早餐,来到梁老的公司,公司的保安主管因为昨日梁老的说明,就安排林风开始巡逻,因为林风刚刚进公司,所以不能到顶楼巡逻,只能在十八楼的公司门口站著巡逻,一天站六个小时,早上四个小时,中午有人换班,下午再保安室休息四个小时,晚上在站两个小时,一直到六点,就可以下班。 当然,林风是新人,所以会比较累,等过段时间,就会比较好,其实这只是比较辛苦而已,并没危险,要是在顶楼,那简直是拿命去拚,林风中午休息时,听同事说过,在顶楼的一个保安,因为有雇佣兵闯入,所以被杀死了,当然那雇佣兵也跑了。 所以顶楼的保安,价钱是最高的,通常是要特种兵,至少遇到敌人,可以抵挡一二,梁老一开始,也是缺顶楼的保安,而汤民介绍林风,所以梁老就给汤民一个面子,反正刚好十八楼的保安也有人辞职,当让林风来十八楼当保安。 林风在公司会议室住了几天,终于宿舍有位子,梁老就让林风搬了进去,林风一住进宿舍,就把小黄带了过去,这宿舍,虽然是四个人一个房间,可是小黄住进来,也不会觉得拥挤,还好其他三人没说什么,其他三人对于小黄,明显不欢迎,但是也不排挤,就当作没看见。 这一日凌晨,林风带著小黄又来到公园,因为今日休假,所以林风与小黄跑步过来,经过这些天的观察,林风发现这座市民公园的选址非常不错,刚好位于灵气汇聚之地,尤其是中央的那棵活了五百多年的老槐树,更是在公园的灵气核心,忽然由远处有一些声音传来。 “爷爷,这市区的公园还不错,也没有人打扰,上次来这,只有一个人练太极。在这里练功,是最好不过的了,尤其是老槐树这里!”一个绑著马尾,穿著绿色运动服,身材高挑的女子,对一个病服年过七旬的老者说道。 唐装老者看上去已经上了年纪了,头发胡子都全白了,但脸上皮肤却显得一丝白皙,精神看起来还可以。 “嗯,这里的确不错。小陈,以后就选定这里了。”病服老者对一个高大的青年吩咐道。 “好的,首长!”高大青年点了点头。 “丫头,开始吧!” “好的,爷爷!” 绿色运动服女子站定,随即施展起了一套拳法。 虽然女子显得柔弱,但拳法却尤为刚猛,打的虎虎生风。 “咦?居然有内劲?难道他们是练武之人吗?”林风发现随著女子的拳法施展,体内的筋脉内有著一道内劲流转,使得这套拳法威力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