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养大之后,卖给供销社,供应城里人。 另一头自己留着,过年的时候杀年猪。 杀年猪不仅仅是过年吃肉,还要留够一年的油水。 想养猪,总得有仔猪。 生产队集体的猪,饲养员糊弄,养的自然不好,仔猪就不够用,最后就得到私人家买仔猪。 为了完成任务猪的指标,也无法把私人养的母猪都给取缔。 因为古代是军事要地,这里的居民,基本上都是明朝的卫所军户和清代旗人的后代。仍然遗留下来一些团结互助的侠义之风,人比较抱团儿。 队长、大队长,甚至公社的干部,许多都是沾亲带故的,有些事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这样,整个马家堡子,倒是有不少养母猪的,成了农民在夹缝中生存的一个重要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