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赐姓“尚”。
此后,琉球国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进贡,谨守臣节,琉球每一代国王都需要接受来自明王朝的册封才算合法。
可是到了明万历三十七年(倭国庆长十四年,公元1609年),倭国德川幕府派萨摩藩率军侵略了琉球国。
萨摩军攻占首里王城后,劫掠了七日,抢走了一切可以搬走的财物。还将琉球国王尚宁等百余人俘至鹿儿岛。
直至万历三十九年(日本庆长十六年,公元1611年)九月十九日,尚宁被迫与萨摩藩签订《掟十五条》,承认萨摩藩对琉球的控制。同时将奄美五岛(即喜界岛、德之岛、奄美大岛、冲永良部岛和与论岛)划归萨摩藩直辖,才得以释放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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