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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养龙(2 / 2)

为名,聚一个合作社,只是合作养牛。

但人聚起来后,以后完全可以再做不少事情。

比如说,这批人聚起来,足足八百户,那么就已经超出了大唐基层的里保组织,做为一个社的领导者,李逍如果能在社里有足够的威望,那其实就已经是一个名不符,但实际上的乡长了。

想想看,大唐这种皇权不下乡的古代农耕社会,乡村基本靠自治,而自治基本靠那些宗氏大族、豪强。许多大族豪强,正是依靠着自己家族的庞大,来掌握地方的话语权的。

而李家人丁稀少,这方面是远远不如的。

但如果李逍的合作社,能够让八百户蓝溪百姓都很信服他,那他的影响力甚至就能远远超过那些乡里的大族长。

不过这些,暂时还不用提,没有一定的威信力,社长也是没有什么用的。

总得让百姓见到足够的好处,大家才会信服你这个社长,跟着你这个社长,维护你这个社长的。

乱世之时,可以结社自保。

灾荒之时,可以赈助救济。

农业生产之时,还可以合作互助。

甚至将来,李逍完全还可以把他的合作社发展为一个信用合作社,让大家来存钱贷款,抵押租借嘛。

合作社今天仅仅养牛,但假以时日,这合作社甚至能养出一条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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