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孽,地狱才是你们的归宿。”
听着这具莫名其妙的话,酒馆内众人都皱起了眉头,想着这个穿着大斗篷的怪胎,是不是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专门来酒馆找麻烦作死。
“杀了!”
那个西装革履的意大利裔中年大喊着勾动扳机,对约翰开枪。
子弹叮叮当当的打在铠甲上。
约翰纹丝不动,分毫无伤。
“该死的,这家伙是什么怪物?”
打光手中左轮枪的子弹,约翰却依然站着一点事都没有,中年顿时有些慌了。
约翰摇头,将右手的臂剑伸出,用沙哑的声音问道:“打完了?到我没有?”
“该死,大家小心这怪胎!”
“砰砰~”“啊!”“不!”“噗~”“咔~”
枪声,惨叫声,利器入肉声。
不到一分钟,托蒙多酒馆的二楼就成了血肉修罗场。
说实话,约翰一直都是很克制的人。
这一地死尸和残肢的血肉修罗场,他除了发泄被人以阴谋算计,所感到的憋屈,也是因为太关心家人,太紧张大伯的唯一血脉小爱丽丝的安危。
当然,只用两把臂剑,还是很有可能留下活口的。
约翰也没打算对那些倒下的人补上一刀。
干掉碍事的人就行了。
失血过多的托蒙多老板已经昏迷。
约翰是为他而来,不会让他失血过多死掉。
在吧台随便找块抹布,在托蒙多老板的断臂上包一包,就从腰带拿出一根肾上腺素,给他一针。
“醒了?”
肾上腺素很有用,一针下去,失血昏迷的托蒙多老板顿时悠悠睁眼醒来。
约翰见状点了点头,再从腰带上拿出高价买来的吐真剂,又给他来了一下。
让人打探消息,来芝加哥,到现在已经用了不少时间。
要得到更多有关绑架小爱丽丝那伙人的消息,约翰当然不想继续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吐真剂,是问话的好帮手。
......未完待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