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熊的烈火在燃烧着,直把他咳了咳嗽。
“怎么样?”老汉十分满意自己酿的烧酒,神情里边无不得意。
“哈哈,老伯,你这酒的确是香甜可口,是我一生见过最美妙的好酒!”唐傲抱拳笑道,的确,唐傲游走四方,也喜欢喝一些小酒来取暖或者是品尝,对这老汉的酒,那是没有任何话说的。
作为刺客的碧瑶,自然是小心的应对着一切,看到唐傲喝下之后无事,才举杯小泯了一口,发现这酒果真如唐傲所说的香甜可口。是不可多得的天公之作,然而这一切,对于李蛋儿来说,那没有什么很大的感觉,比白开水还要难喝,
但凡练武之人,鲜有人不喝酒的,女子也是一般。碧瑶的酒量宽大,根本就不亚于唐傲,举杯畅饮,能够引一斤左右不倒。有时候,酒醉之后更能启发他们的想象,武功里边的一招一式也能够得以连接。如此性质,就和唐代的李白喝酒作诗一般。
有客人,老汉也就杀了一只鸡,抓了一只兔子当作野味来烧烤。篝火之下,老汉一张淳朴的脸蛋再次的让李蛋儿给记到了心里边,拉黄色的脸蛋,尽管脸面上的皮肤起着皱纹,头上也布满了一些白头发,可是给李蛋儿的感觉就很是亲切。
“来,鸡腿,呵呵。”老汉把鸡腿分给了唐傲和碧瑶,然后又把兔腿分给了李蛋儿。
不知道老汉用的是什么方式去烧烤这些野味的,味道尽然如此的可口,之前李蛋儿并未看到这老汉有用到什么佐料。可是,这野味当中充满了油渍,而且咸味得当,入口即化,这样的生活越来越令李蛋儿向往了。
可惜的是,他不可以。决然不可以沉沦在这样的生活当中,虽然这样的生活平淡,但是和入赘到慕容家、娶如影又有什么区别?李蛋儿摇了摇头,绝对不能轻易动摇了自己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想法。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令人满足了,李蛋儿也险些摇摇欲坠。
用老汉家的美酒配上野味,实在是太完美了。这比他们所带的干粮不知道要强多少倍,粗粮,永远都只是能填饱肚子的。而这些食物,不仅能填饱肚子,而且还有一定的美味性。再一次的让李蛋儿知道,在付出的时候,也不是完全都得不到回报。帮助别人,很有可能就是在暗中帮助了自己。
“老伯,敢问你这里可有马?”李蛋儿问道,不能再在这里久留,否则一定会沉沦这样的生活。
老汉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哈哈,小兄弟这你可就问对了。别家没有,可是我家倒还养了两匹。平常也没什么作用,只是想换几个铜钱。可惜的是,最近军士都没有前来,所以我这两匹马也一直并未卖出去。”
太巧了!这老汉竟然要卖马,而李蛋儿他们现在正需要的就是这个代步的工具。如此一来,倒也有些简单方便了。“老伯,你看这样好不好,我们给你一些黄金,然后你自己再到钱庄去换取,因为我们现在需要三匹马。”
“好好,这最好不过了,只是我这只有两匹。”
两匹和三匹也没有什么区别,只要能坐就好。老汉也是一个爽快之人,没想到这么快的就答应了李蛋儿的要求,给他黄金到也十分的乐哉,还多出来不少的钱,换谁都愿意做这样的买卖。
天色已晚,今夜暂且就在老汉家里边休息一番,等到天明的时候再行走。而今有马,行程就会方便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