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庆朝,无论男女,皆崇尚白色的肌肤,白色被认为是高贵的,而黝黑色的肌肤是下等百姓的,但是庄青唯不这么认为,她倒觉得这样古铜色的皮肤,很称他,显得野性,显得十分有男人味。
尤其他此刻那方正而宽阔的额头,还渗出了黄豆大的汗珠,一颗一颗的,顺着挺直的鼻梁,迅速的往下滚落,似乎他方才的排兵布阵,移将换位,很是耗费心思和气力,让他十分紧张卖力。
明明就是粗布烂衫,她却似乎看到了他骑着高头战马,身穿铠甲,手握长矛,身披大红披风,英姿飒爽,指挥千军万马的绝世风采!
“方才小人听到二小姐的声音,便知道来的并非俗人,不是府上只知道调粉弄脂的那些个娇小姐。”那男子浓眉一扬,神采飞扬,“二小姐你目光如炬。”
“你叫什么名字?在府上是司什么职务?入府几年了?”庄青唯柔声问道。
“小人名卫和,乃司喂马之职。家父原就是府上的一名马奴,因而小人是替的家父,入府已有三年。”卫和朗声应道。
竟然只是府上的一个马奴!马奴是府上最下等的职位,比丫鬟仆妇尚且不如,难怪他的衣衫如此破败不堪。这真真是让庄青唯十分诧异,随即又笑道,“你的才能,可不止于喂马。可愿真的上战场,带兵杀敌?”
“求之不得!”那卫和也不推脱,那锐利的双眸一亮,很直接的道。上战场可一直是他心中所愿。
“如今昌厥来犯,大庆朝良将缺少,朝廷正值用人之际,你不妨向我爹爹毛遂自荐,跟随我爹爹出征?”庄青唯思忖了片刻,遂建议道。
“小人一直有此心思,但他们一直都嘲笑我不自量力。卫和怕将军不用。”卫和眼眸铮亮,那炽烈的目光,灼灼逼人。
“不试过如何而知?你又甘心一辈子在庄府做个低等马奴吗?古人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庄青唯激励他道,“要相信自己!我亦信你!”
“多谢二小姐提点,卫和明白了。”卫和大喜,终于遇到一人,能够认同自己,他的心情激动的,不能用言语去表达。他决定寻机会向将军自荐。
“二小姐千金贵体,何以来这下人粗陋之地?”卫和诧异。
“人不分贵贱,哪里有来不得的。”庄青唯淡淡说道,卫和见她亲近,没有主子的架子,虽羸弱却傲立风中,气度芳华,与众不同,不似其他的小姐少爷们对自己十分厌弃,呼来唤去,心中又多了几分亲近。
庄青唯笑了一笑,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又似乎想起了什么,扭头道,“宝剑磨的太锐,虽然用的顺手,却也易折。赠你一言,有锐气是好事,但是该敛的时候,必须要敛,收敛自如,方能成就大事。”
卫和细细琢磨了一下话中之意,用力一颔首,感激道,“卫和受教。”
庄青唯这才转身离开,回去自己的别院,这一次,她的步伐却轻盈了许多,与来时的沉滞与满腹心思不同,似乎是卸掉了许多的心事。在遇到方才的男子时,她的心里隐隐约约有一种兴奋,升起了一种奇异的想法,或许,她要培植一个自己这边的将军,如此,方能与父亲和哥哥的势力相抗衡。
回到院中,庄青唯让苏妈妈备了一套崭新的男子服饰,和一双牢固的新布鞋给后院的卫和送过去。
苏妈妈虽然不解,她不明白小小一个马奴,怎么得到小姐特别的亲睐,但她素来便是不该问的,绝不多问,严格执行主子的命令,半个时辰就将此事办妥了,那卫和没曾想到这二小姐如此细心和看重自己,一转眼便送来了服饰,感动的无以复加,接过那衣裳和鞋子的手都在颤抖。
司棋等人好奇的询问,庄青唯亦是笑而不语,在卫和的实力没有展现之前,连她自己亦是没有把握的,因而并不想过早的告知众人。
“小姐,婢子发现一件事。”司书压低了声音道,“婢子最近发现,那外院的丫鬟小莹经常与大小姐私自见面,不晓得在密谋些什么,左右也是些见不得光的坏事儿。”
丫鬟小莹,乃是庄青唯外院负责洒扫的二等丫鬟。
“喔,她倒是按捺不住了么?大房连连出事,也难怪她坐不住了。”庄青唯轻轻一笑,瞄了一眼司书,“那不如将计就计,给她演场好戏罢!”
过了几日,庄天宗伤势痊愈,领兵出征,庆景帝对他寄予了莫大的期望,结果此次昌厥兵来势汹汹,势如破竹,将庄天宗带领的部队打的落花流水,铩羽而归,死伤惨重,退到黎州境内,暂时驻守黎州,只守不攻。
庆景帝大急,庄天伟亦是大急,此时卫和自荐,被庄天伟嘲笑一番,并没有启用他。他一时十分受挫,庄青唯得知此消息,赶去安慰了他一番,勉励他要有耐心,不可灰心沮丧,要静待时机,并且她相信这个时机,在不久的将来,必会来临。卫和得到鼓励,再次振奋,日日苦研对敌的阵法,以及破敌之策,以期有朝一日能够派上用场。
“哎,你听说没,大公子的军队这次可被打的惨了!都躲到黎州城不敢出来迎敌了!”司书大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