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兄,”
这次王守仁来这里,除了被他爹赶出来还有另外一件事情,反正看起来就很重要的样子。
“我可能要走了。”
王守仁冷冷的说道,脸上努力装出酷酷的样子,但是由于伤口所致,不时发出几声痛苦的哼哼。
场面诡异之极。
“咦,王兄……你,你居然背着我得了不治之症……”
李吏愣了愣,似乎是没有反应过来王守仁的话,然后眼睛眨了眨,仿佛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一般,对着王守仁一脸的痛不欲生。
听者落泪,闻者伤心。
“混蛋,你哪只耳朵听见我得了不治之症?”
王守仁一把抓住李吏的衣领,脸色难看,就好像自己家的宠物被一只母猪给**了一般,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不是说你要走了吗?”
“我是说我要回京城了……”
――――――――
王守仁确实要走了,但是不是李吏理解的那样,王守仁此次来南京,只是奉命前来结婚的。
王守仁的妻子是自己的表妹诸氏。
抛却诸氏的容貌不提,从家世来讲,王诸两家可谓门当户对,王华是礼部侍郎,诸氏的父亲江西布政司参议,都是吃皇粮领工资的。
这个年代,血缘关系还远远没有影响到近亲结婚,所以近亲结婚还是非常流行的,只要不是亲兄妹就好。古人都认为近亲结婚可以更好的促进优良基因的结合,所以对此乐此不疲。
王守仁虽然是圣人,但是也没有跳出这个圈子,在王华提出他该结婚了而且老婆还是自己表妹的时候,王守仁欣然同意了。
本来王守仁的婚礼应该在江西南昌举行,因为未婚妻家主江西,王守仁应该去迎亲的,但是考虑到路途遥远,所以取了个折中的法子,地点选择在了南京。
但是王守仁却是在大婚之夜跑了出去……
真是奇怪,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本应高高兴兴的呆在家里做运动,但是王守仁却选择了这么个方式来纪念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估计王守仁妻子诸氏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王守仁带给自己的这个惊喜的,简直太刺激了……
――――――――
“我说我要回京城了你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
王守仁扭头看着李吏,神色颇为不自在,按理说两个人怎么也算是朋友了,就算君子之交淡如水,那也不能这样儿啊……
“哦。”
李吏淡淡的回了一句。
王守仁恨恨的咬牙,突然他觉得李吏很欠揍。
“那你怎么没、有、反、应?”
王守仁感觉自己快要疯了,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因为我在缅怀我曾经养过的一条狗……”
“狗有什么好缅怀的?”王守仁不满的道。
“我养的狗不是寻常的狗,它会捉耗子。”
“这么厉害?”
王守仁瞪大了眼睛,此刻他被这只狗吸引,一时之间忘了自己的不满。
“我还养过一只猫,不过那只毛后来疯了。”
“为什么疯了?”
“因为耗子被狗捉光了。”
王守仁:“……”
“好了,以上属于活跃气氛的内容,接下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李吏从板凳上站起来,起身拍了拍屁股,拉着一脸茫然的王守仁大步流星走了出去。
――――――――
“小二,两壶上好的花雕!”
还是那家酒肆,王守仁脸色有些难看,隐隐有发绿的势头,他记得上次李吏就是带着自己来的这里,然后被自己的老爹给抓了回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
王守仁看着李吏,一脸的不善。
“明日你要离去,来,王兄,你我先浮了这一大白,庆祝你我相识一场!”
李吏毫不在意的一把推掉王守仁的手,不由分说先干了一杯。
见状,王守仁这才确定李吏不是在调侃自己,也就干了这杯酒。
几杯酒下肚,话也就渐渐多了起来,从中午一直喝到了午夜。
“等等,李兄,我总感觉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我忘了呢?好像是我娘子在家等我……等我干什么呢?”
“放屁!你娘子在家等你干什么!莫要放屁,喝酒!”
李吏一瞪眼睛拍桌子道。
“李兄不必如此,我知道其实你也是一个痴情种子!”
王守仁口齿不清的说道,一脸得意,眉毛向上挑了挑,很明显的猥琐大叔形态。
“恩?”
“哈哈……我可是听人家说了,你跟本地县令的女儿差一点私定了终生,后来被你未来小舅子给赶了出来,还陪上了所有家当……做了乞丐”
王守仁喋喋不休,显然知道了李吏的底细让王守仁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