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酒店的床上,万铭如何都难以入眠。
终于,万铭起身来到窗边看着外面开始安静下来的世界,此刻的他很想喝杯酒。
推开门,万铭来到客厅中,还好,酒店给预算的很全面,客厅中摆放着红酒。
万铭拿下一瓶打开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坐在长长的沙发上,万铭品尝着红酒的美味。
夜色很美,美到足以让人倾醉。
吱呀。
陆碧凝从房间中走了出来,她穿着一身睡衣,她看到了坐在长沙发上独饮的万铭。
“怎么大半夜在这里喝酒?”她问。
万铭轻轻回答:“因为夜色太美睡不着。”
陆碧凝微微一笑,他的回答总是这么有趣,别具一格。
陆碧凝为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温水,端着水杯坐下。
这是他们很少机会独处的一次。
万铭发现,从自己这个角度看上去,陆碧凝身上散发出一种知性美,安静的坐在那里就会让你着迷。
“你又是怎么睡不着?”万铭问。
陆碧凝捋了捋秀发,说:“可能是不太习惯吧,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
第一次出远门?万铭呆了一下,想了想,也是,这应该是她的第一份工作,也是她第一份工作中的第一次出差。
对于第一次,每一个人都有着非常深刻的印象,不管是哪个第一次,总是让你难忘的,不是吗?
万铭放下红酒杯,“你会习惯的,不要急,慢慢来。”
陆碧凝歪着头看向万铭。
“嗯?”万铭看了一下自己,自己身上应该没有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吧。
陆碧凝嘻嘻一笑,道:“我很奇怪唉,你为什么就没事呢?”如果在她的认识中,这也应该是万铭的第一次出差吧,他怎么感觉如此平常呢,就,,,就仿佛他早已熟悉了这一切流程般。
万铭呵呵一笑,说:“可能我天生就属于这种人或是这种生活吧。”
人和人不一样,有的人讨厌离开原来熟悉的地方,而有的人则是喜欢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不一样的新生活。
毫无疑问,陆碧凝应该是倾向于那种喜欢生活在熟悉的地方中。
突然来到这种陌生的城市,没有一个熟悉认识的人,万铭除外,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遥远,就算是住在这样五星级的大酒店中也是孤独寂寞的。
陆碧凝因此而失眠。
万铭突然对着陆碧凝道:“我给你唱一首歌吧。”
陆碧凝嗯了一声,什么,唱一首歌?陆碧凝这才想起万铭的歌唱功能还是很强的,那首《不说再见》不就是很好的见证吗?
静静的听着万铭开始亮嗓。
————————————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
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
牵牵手就像旅游
成千上万个门口
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 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
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 一边泪流
————————————
万铭哼唱起由陈奕迅演唱的经典曲目——《十年》。
关于十年这首歌,可以说是感动过无数人的内心,经唱不衰,霸占华语金曲榜。
今天,万铭觉得这种气氛很适合唱这首歌。
于是,万铭低沉的嗓音开始散发出它独特的磁性。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只是,时间冲淡了一切,我们只能是朋友,情歌之所以被称为情歌,因为它总是伤感可悲的,因为悲剧总比喜剧更加吸引人。
万铭那带有磁性的声音深深地将陆碧凝吸引过去,他的声音仿佛有着一种魔力,让陆碧凝久久不愿醒来。
不知不觉中,陆碧凝眼角流出了泪滴,为十年,为爱情。
滴答,滴答,滴答!
一滴滴泪水滴落在地板上。
一曲完毕,陆碧凝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
万铭急忙拿出纸巾,如果早知道她会哭,万铭是绝对不会唱这首歌的。
只是,现在后悔已来不及。
纸巾擦了一张又一张,陆碧凝的眼泪却是没有减少的痕迹。
“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