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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大宋陪审团(1 / 2)

赵顼把难題扔给王旁。此时王旁知道。说出一个结论容易。但要改变一个事很难。他看着赵顼。忽然笑了笑:“圣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自古以來都是法自君出。圣上您可以一言废法。一言立法。历代都把皇帝发布的诏、制、令、放作为最重要的法律形式。而成文法律往往退居于诏令之下。现在您不发诏书反而问我。是不是圣上有宏图大志。想正式立一套有标准执行的大法。让百官有法可依。让民主有法可循呢。”

大殿之上一片沉默了。王旁这话说的太尖锐了。他即说出了事实。同时有颠覆了皇权与法之间的关系。可是说的又无人可辩驳。一旦谁反对。那就是反对圣上的大志。这顶大高帽子给赵顼一戴。赵顼立刻被腾空架起。

王旁见赵顼发愣。接着说道:“各位大臣你们想想。如果一个案子。在案情清楚的情况下。都无法最终定罪。都要在朝廷上來请示圣上。那审刑、大理、刑部这些部门还留他有什么用呢。那圣上天天坐在朝堂上给大家断案不就成了吗。”

韩琦见各部官员都不说话。他说道:“王爷。以你这么一说。似乎我大宋无法可依一般。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乃是自古以來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各部各司如今也是照此律法执行。阿云问題只是个案。更何况之前根本沒有什么自首之说。更别说因为自首而要求免于死刑的了。”

王旁说道:“韩相说的沒错。既然说到这我就考一考诸位。这《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是如何制定的呢。”

见无人回答。王旁说道:“《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处在于:增加“折杖法”;收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209条附于律文之后。”

“镇南王好学识啊。”“是啊。这王爷知道的真多。”朝堂之上几声赞誉之声。

“且不说唐末宋初的条例是否沿袭旧制。但有句话。叫做与朝俱进。不知道众位都听说过沒有。夏、商、西周时期是神权法思想和宗法思想來进行统治;春秋战国时期主张礼治、德治、人治;秦实行法治。以武力统一六国。实行法治。严刑峻法。焚书坑儒。诸位大臣若是生于秦。以各位的学识。想必已经被挖坑埋了……”

王旁说到这。语气十分轻松。大臣们也被他的演讲所吸引。连同被他丰富的表情语气所感染。顿时朝堂上一片笑声。

王旁见气氛松弛下來接着说道:“所以说。凡事都要与朝俱进。如今我大宋还拿着旧典纠去判断事物显然有点跟不上节拍。就拿这自首來说。虽说是新词语。但可以加入法律作为从宽的标准。而杀人未遂。也可以成文。可以根据动机结果和认罪态度。依据法度进行判定。以后再有类似的案例。就可以参照这些作为的依据。圣上。您觉得我说的如何。”

赵顼听罢笑着说道:“好倒是很好。官家可以责令大理寺制定修正各条律令。镇南王你來监督此事如何。”

王旁摇摇头。他可不想揽这活。制定法典那可是浩大的工程:“圣上。我推举司马翰林來做这件事。我觉得他完全可以胜任。”

赵顼心理却明白。王兄这是不想让事儿把他栓上。他转头向司马光说道:“司马翰林。官家责令你协同大理寺完成此事。”

司马光怎么也沒想到。王旁会推举自己。能够重新编撰皇家的法典。这可是极大的责任和荣幸。他感动的半天说不出话。可当他看了看王安石。心想这事虽是好。但若有处理不当。肯定又被王安石这个倔老头弹劾。别的都好说。阿云案现在还悬而未决沒有结果 。想到这里。他说到:“谢圣上。不过。这阿云案该如何裁定呢。”

王旁说道:“司马翰林可是进步许多了啊。”

司马光一愣。本來自己挺有主意的一个人。一直支持严惩阿云。结果被王旁刚才这么一说。自己也犹豫了一下。所以才有这么一问。赵顼还沒说话。王旁來这么一句。真不知道他是褒还是贬。

赵顼也正不知道怎么裁定。听王旁这话马上说道:“镇南王。你快说一说司马翰林何处有进步。”

王旁说道:“开始司马翰林请旨。那是他与家父难辨其果。各不相让所以让圣上您來裁定个对错。这次司马翰林请旨。则是知道这件事关系到法度。十分审慎。也十分民主。这次可是征询圣上和大家的意见。看來司马翰林可是用心集思广益了。司马翰林我说的对不对啊。”

司马光心想。王旁这小子难道会读心不成。我这稍一犹豫就被他抓住漏洞。而且问的还沒法反驳。他点着头心悦诚服的说道:“是。我正是这么想的。还请镇南王多多指点。”

赵顼听了哈哈大笑:“如此甚好。难得朝上官员如此和睦共事。镇南王你快说说看。如何通过阿云案來完善法度。”

王旁说道:“圣上。此案定罪容易。但让人心服最难。一个村妇伤人案能闹到朝廷。想必参与此案的从州府到刑部涉及很多官员参与此案判罚。所以。一定要有个最终结果。而且任何一方只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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