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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什么是正确的战术(2 / 2)

天就借花献佛了。只可惜。咱们这里沒有朝鲜人。弄不出他们那种专门吃狗肉的蘸料來。只有酱油、辣椒面和葱白。”

对于王光宇语气中的遗憾。杨震摆了摆手道:“有这个就行。不过。你这个酒弄的可有点多。说好了。今天不许灌我的酒啊。來來。我都有些等不及了。好。咱们今天就一起把这个狗腿子消灭掉。”最后一句话。杨震说的是语带双关。

看着杨震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王光宇憨厚的笑了笑。他知道。一号可不是那号嘴馋。见了美食就沒命的人。更不是嗜酒如命的那号瘾君子。今天怎么做。应该是为了好好的让自己放松一下。

王光宇想什么。杨震沒有理会。他的大半注意力都被盘子中的狗肉吸引过去。在后世。在东北地方菜系之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带着明显鲜族风味的手撕狗肉。每次有机会。都要找一个地道的狗肉馆好好的大吃一顿。

至于其他的都是以泡菜为主的朝鲜饮食。他则是半点兴趣都沒有。对于那种甜不甜、酸不酸的冷面。杨震更是讨厌。唯独这个狗肉还有狗肉炖豆腐。这两道菜却是他的最爱。几乎已经达到了百吃不厌的地步。只是可惜。即便在后世。他因为部队管理的原因。能吃到的机会也是不多。

回到这个时代。虽说自己活动的范围就处在有着大量朝鲜人聚居的东北地区。但由于战事过于匆忙、工作压力很大。这种至少现在还是东北独有的风味。他却还一直沒有机会吃到过。

实际上杨震在吃狗肉的方面。一向自认是一个矛盾的人。无论是后世。还是现在。他都喜欢狗。尤其是那种极为聪明的大型犬类。更是喜欢的不得了。在后世老部队用來警戒的军犬。就和他极为亲密。只要他在部队。就和他寸步不离。

那支军犬粘他的态度。弄得他在后世的时候总是自嘲。老子沒有女人喜欢。可招狗喜欢。即便在这个时代。在群策山之战后。他还收养了一条日军军官遗留的狼狗。但凡有一点时间。他总是亲自去遛那条现在几乎和他形影不离的狗。

但他又极为喜欢吃狗肉。在后世的时候只要有时间就去大快朵颐。但要是狗肉馆杀狗。他却总是不忍心去看。甚至有两次还自己掏钱。花了高价将人家买來准备屠宰的狗买了下來放生。

这个性格上的反差。他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在后世的时候。百思不得其解的他最后给自己总结了一句话。自己就是纯属一个吃货。喜欢归喜欢。但美食当前根本自己还是受不了诱惑。

不过后世大家都知道他喜欢吃狗肉。在见到狗肉后有些难看的吃像倒是无所谓。不过现在。好久沒有迟到这种在他心中难得美味的他。多少显得有些难看吃像可是将面前的王光宇给吓了一跳。

看着原本以为从不挑食。向來都是给什么吃什么。现在对着一边的烧鸡当做沒有看到一样。筷子压根就沒有离开过那盘狗肉的杨震。真的极为喜欢狗肉不是在做假。王光宇只能摇头苦笑。

自幼生活在东北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除了朝鲜人之外。还有人这么爱吃狗肉的。不过好赖总算知道一号爱吃狗肉。下次可以想方设法的让他吃好一些。调剂一下他的口味。不用在整天都是白菜、萝卜了。

有了自己最喜欢的美食在前。加上和王光宇这个爱将在一起。这顿饭杨震吃可谓是相当的开心。自从王光宇调到一纵队任司令员后。两个人就沒有私下一起吃过饭。这次难得的相聚。杨震自然是相当的尽兴。原本准备浅尝即止的酒。也被两个人一扫而空。

一小坛足足有二斤的白酒平分下去。酒量甚豪的王光宇倒是无所谓。只是微醺而已。但杨震却是多少有些醉了。要知道这个时代东北烧锅酿造的酒。可不是后世那些酒精勾兑的。都是地道的高粱酿造的高度酒。再加上几瓶啤酒。这样搀着喝还有个不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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